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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万元,听起来不是一笔小钱。

但放在王飞夫妇的故事里,这个数字近乎残忍。

被带走前,他们经营着一家农业科技公司、两家养殖场和一个种植合作社,年产值6000多万元。据夫妻二人介绍,其名下资产一度过亿元。

王飞是“驻马店市劳动模范”,妻子刘素敏是“河南省养殖能手”。

被释放后,两家养殖场已经没有一头猪,工厂也交给了别人,夫妻俩还背着近2000万元债务。

如今,他们在县城租房,靠装卸和杂活谋生,每月收入3000多元。

从资产上亿的企业主,到靠打零工生活,中间只隔着一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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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补贴,改变了两个人的一生

2023年1月,王飞夫妇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

案件起因,是一笔100万元的冷库建设补贴。

检方起诉认为,王飞夫妇明知所建冷库不符合最高补贴标准,却通过伪造合同和收据,将实际建设成本不足100万元的冷库,虚报为投资265万元,骗取了100万元国家补贴。

王飞被羁押485天,刘素敏被羁押227天。

两人的羁押时间加起来,一共712天。

案件两次被退回补充侦查,先后开了四次庭。直到2024年5月,检察院以控辩、控审双方存在严重认识分歧为由撤回起诉。

同年6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需要说明的是,不起诉并不是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但它至少意味着,这起曾经让两人失去自由、让企业停摆的诈骗指控,最终没有形成有罪判决。

人终于回来了。

但他们原来的生活,已经回不来了。

3000多头猪,不会等一个司法结论

王飞夫妇被带走后,最先出问题的是养殖场。

据王飞讲述,当时两个孩子还在读书,父母已经年过七旬,企业账户又被冻结,3000多头猪很快陷入没有足够饲料、无法及时治病的困境。

一名养殖场工人称,他曾自己垫付4万多元购买饲料,又拿钱给猪治病。但随着夫妻二人迟迟没有回来,猪群大面积死亡,剩下的猪只能低价处理,养殖场最终关门。

与此同时,农业加工厂停产,十多吨原料和产品发霉,订单无法交付,新项目被迫停滞。

王飞说,为了偿还债务,他后来只能把新厂交给别人运营。两个养殖场已经空了,曾经投入数千万元建设的产业链彻底断裂。

这些经营损失的具体金额,目前并没有经过法院逐项认定。

但有一件事已经无法回避:

刑事案件结束了,企业也结束了。

一头猪不会等法院开庭。

一批原料不会等补充侦查。

银行贷款、工人工资、供应商货款和客户订单,更不会因为老板被羁押就自动暂停。

对普通人来说,羁押意味着失去自由。

对一个深度参与经营的企业主来说,羁押还可能意味着整家公司同时失去大脑、信用和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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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万元,究竟赔了什么

2024年11月,王飞夫妇申请国家赔偿。

王飞要求赔偿被羁押485天的人身自由损失、精神损害,以及养殖场和加工厂的经济损失;刘素敏也提出了人身自由、精神损害和企业损失赔偿。

最终,两人共获得约41万元国家赔偿

其中,人身自由赔偿按照每天约475元计算,另有精神损害抚慰金。检察机关还同意为两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但养殖场关停、猪群死亡、工厂停产等损失,没有获得赔偿。

理由是: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这些损失属于国家赔偿范围内的“直接损失”。

这就是整个事件中最刺痛人的地方。

一个人失去自由,可以精确计算:

485天乘以每天多少钱,227天乘以每天多少钱。

但一家企业是怎样死掉的,却很难计算。

猪群死亡,可能被认为是经营管理问题;

订单违约,可能被认为存在其他市场因素;

工厂停产,可能被认为不是办案机关直接造成;

企业倒闭、商誉消失、供应链断裂,更容易被归入间接损失。

于是,赔偿制度可以准确计算一个人被关了多少天,却很难计算他出来以后,还剩下多少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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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出来了,不等于伤害停止了

有人可能会说,既然涉嫌骗取国家补贴,公安机关当然有权调查。

这没有问题。

企业家不是特殊群体,涉嫌犯罪同样应当接受调查。最终不起诉,也不能倒推出最初立案侦查必然违法。

但真正值得讨论的是:

一个不涉及暴力、主要围绕合同、票据和补贴条件展开的经济案件,是否一定需要让两名企业经营者长期处于羁押状态?

案件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经历四次开庭,控辩双方始终存在重大分歧。在这个过程中,有没有可能更早重新审查羁押的必要性?

能否通过取保候审、限制活动范围、冻结涉案财产等方式,既保证案件调查,又尽量避免企业在判决前先行死亡?

这不是要求司法机关对企业家“网开一面”。

恰恰相反,这是要求刑事程序更加精细。

因为对一家高度依赖创始人的民营企业来说,长期羁押产生的后果,可能比最终判决来得更早。

法院还没有作出有罪判决,工厂已经停了;

刑罚还没有开始,员工已经散了;

案件尚未查清,企业已经被市场判了死刑。

如果最终被判有罪,企业倒闭或许可以被理解为犯罪行为带来的代价。

可如果案件最终撤诉、不起诉,这些已经发生的损失由谁承担?

国家赔偿能结束案件,却未必能修复人生

王飞年轻时从孵化小鸡起家。

第一年不懂技术,孵化成功率不到一半。他跑到新华书店买书,自学通风、湿度和养殖知识,第二年孵化成功率做到98%。

后来,他养猪、种药材、建工厂,卖掉县城里的六套房,又借了数千万元,想打造一条完整的农业产业链。

他用了近30年,才从一个辍学农民走到资产上亿。

失去这一切,只用了485天。

现在,王飞已经年近60岁。

41万元可以买回一部分被羁押期间失去的收入,却买不回死掉的3000多头猪,买不回流失的客户,也买不回一家企业最宝贵的信用和时间。

国家赔偿当然必要。

但这个案件提醒我们,真正需要防止的,不只是错案发生后“少赔了多少钱”。

更重要的是,在一个人是否有罪尚未确定之前,能不能尽量避免那些再多赔偿也无法挽回的损失。

司法可以撤回起诉,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按照天数支付赔偿。

但企业没有撤回键。

人生也没有。

当王飞夫妇走出看守所时,案件结束了。

可对他们来说,那场由刑事程序带来的惩罚,或许才刚刚开始。

(本文事实信息主要来源:红星新闻相关报道;关于国家赔偿标准及财产损失范围,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