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在刑诉法真题里90%考生都踩过的致命坑点,我当年刷题库的时候栽过三次,今天给你掰扯得明明白白,下次遇到绝对不丢分。
我当年备考法考刷到这道题的时候,扫了一眼题干直接选了ABCD,一对答案当场懵了,合着出题人把坑挖在所有人眼皮子底下,你背熟了口诀都能往里跳。
先给大家复习下所有人都背得滚瓜烂熟的刑诉法「显时特告死」口诀:
就是显著轻微、超过追诉时效、特赦免刑、亲告没告诉、嫌疑人已经死亡这五种情况。
配套的流程口诀大家也能张嘴就来:立案阶段就不立案,侦查阶段就撤案,审查起诉阶段就不起诉,审判阶段就终止审理,反正都不追究刑事责任。
大部分人背到这就觉得自己完全拿捏了,结果一上考场直接丢分。
要是公安还没立案,核查完发现张某的盗窃行为早就过了追诉时效,直接决定不立案,完全符合规定。
要是公安已经立案,侦查到一半才发现过了时效,直接走撤案流程,也没毛病。
案子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发现过了时效,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半点儿问题没有。
那坑到底挖在哪?
全在法院这一步的分界线上!
很多人想当然觉得,案子到了法院手里,只要发现过了追诉时效,直接裁定终止审理就完事了?大错特错。
这里的核心判断标准只有一个:开没开庭。
如果法院已经走完了全部开庭审理流程,审完了才发现过了追诉时效,那确实是裁定终止审理,完全符合刑诉法规定。
但如果案子还在庭前审查阶段,连法庭的门都没进,就查出来过了追诉时效,根本轮不到走终止审理的流程。
直接把整个案子退回检察院就完事了,犯得着费半天劲走完全部开庭流程,最后再走终止审理的过场吗?纯纯浪费司法资源。
顺便给大家把庭前审查阶段所有必须退回检察院的情况也顺一遍,记个短口诀就够:亲告、不在、不该管、死了时效已赦免、撤诉没新证据又来告。
属于亲告罪的案子,本来就该被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检察院根本没资格提公诉,搞错了直接退回去。
被告人连人影都找不到,你总不能对着空气审案子吧,直接退。
案子根本不归这个法院管辖,直接退。
被告人已经死亡、过了追诉时效、已经被特赦免刑的,全是刑诉法第16条的情形,直接退。
之前检察院主动撤诉了,没拿出新的证据又重新起诉的,照样直接退。
就这么一个 tiny 的细节,当年坑了至少八成的考生,好多人考完出来还拍胸脯说这道题全对,一对答案直接欲哭无泪。
最后说回这道真题,D选项说法院在开庭审判前发现过时效就直接终止审理,完全是错的,正确答案只有ABC。
我就想问问当年考过法考的朋友,有没有在这个坑里栽过跟头的?举个手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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