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就坐拥上亿的身家,短短七年时间就败光了四套别墅,夫妻二人三次走到了民政局的门口,但是始终没能领到属于二人的离婚证,而这出闹剧的背后,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的隐情。
这件事的核心主角是邹市明夫妇,二人从2017年的时候开始合伙创业,原本借着体育明星的名气打开了消费市场,并且生意做得有声有色。
后来受疫情反复的冲击和行业整体下行的影响,到2026年的时候,二人的创业项目累计亏损就达到了2亿元,一下子从身家过亿的状态变成了负债累累的窘境,这是很多人都没有预料到的结果。因为想要躲开找上门的债务,女方先后三次提出了离婚请求,甚至已经和男方一同走到了民政局办理手续,但是每次都在最后关头反悔,始终没能拿到正式的离婚证。
很多人下意识都会觉得,只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欠下的债务,离婚之后就必须由夫妻二人一人分走一半,因此很多人都想不通为什么到了最后女方又不肯离了,但是这种认知其实是完全错误的。
现行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有明确标准,在现行的婚姻法律框架下是由法官根据三项明确标准对债务性质进行判定来完成共同债务的认定,并且只有满足对应条件才会划入共同债务范畴: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的债务,二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背负的债务,三是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不符合条件的债务,另一方完全不用承担相应责任。
之前就有类似的司法判例,男方在婚内私下借了70万元全部用于个人网络赌博,债权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女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而法院最终以款项没有用于家庭日常开销为由,认定这是男方的个人债务,并且判决女方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还款责任。
这件事里女方态度的反复转变,很多网友都骂她是为了蹭流量立个人人设,但是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件事不全是大家所说的贪念作祟,从本质上看就是风险规避的本能选择。
当她清楚婚内共同创业欠下的债务,几乎一定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离婚不仅躲不掉已经欠下的债务,还要分割掉仅剩的可支配资产,而不离婚反而能保留一部分可供回旋的空间,不管是从财产还是个人收益层面计算,不离婚都是更划算的选择。
梳理完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不难发现,大众对离婚债务分割存在普遍误解,而加上亲密关系里天生的利益权衡,是造就这次三次进民政局都没离成婚特殊事件的核心原因。
抛开这件事本身来看,我们能发现一个反常识的现象:这是很多人都没有留意到的规律,越是喜欢在公开场合立共患难、深情恩爱人设的伴侣,私下里反而对利益得失算得越清楚,但是那些很少秀恩爱、平平淡淡的夫妻,对财务得失的态度反而更松弛。
有高赞网友评论说“共患难人设蹭流量,离了债没人扛,不离才叫划算,直播带货GMV千万,还演共患难人设?这流量蹭得真够拼的!”,其实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网友的质疑是合乎情理的,因为利益摆在明面上,难免会让人往这方面想。
其实过日子本身就是一场各方利益的权衡,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每个人都会下意识计算自己的得失,但是这点本身并没有什么太大的错误,普通人根本扛不起巨额的债务,谁也不想平白无故为别人的错误买单。
对我们普通人来说,这件事最大的提醒就是,不管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有多好,都不要回避谈论钱的问题,并且提前把财务相关规则说清楚,明确彼此的底线和未来规划,总比出了问题再撕破脸要好很多,清晰的规则反而才是感情长久稳定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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