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制度的公告》正式落地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在已经委托北京、上海、广东、重庆、陕西等5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部分简易案件审查的基础上,增加部分非简易案件的委托审查,同时增加辽宁、浙江、四川等3个受委托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查部分简易案件。

据介绍,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升级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业务系统,为新增的辽宁、浙江、四川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部署业务系统,同时为北京、上海、广东、重庆、陕西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增加非简易案件委托审查业务板块,确保委托审查全链条在线运行。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配套规则。修订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手册,完善委托审查工作流程,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制定内部流程,确保委托审查规范化和一致性。

自2022年8月1日委托审查机制启动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压实简易案件“双二十”时限要求,各受托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经营者集中案件平均受理时间仅16.28天,平均审结时间17.52天,均严格控制在20天以内。

与此同时,总局加强审查人员业务能力培训。通过并购审查课堂、定期调度会、跟岗学习、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大审查人员培训力度,持续提升审查人员办案能力。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强化监督指导,以高质量经营者集中审查,护航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蔺丽爽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