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国家药监局发布

2026年第66号公告

要求对感冒灵颗粒、胶囊、片剂

茶剂全口服剂型说明书统一修订

其中

“警示语”一栏须明确标注: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

含有酒精的饮料”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

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

操作精密仪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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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段时间正值流感高发

不少人“中招”

免不了吃上几天感冒药

看到这则消息

不少人惊出冷汗

既紧张又疑惑

吃个感冒药,真有那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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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隐形“药驾”风险

先来看看《公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

修订感冒灵口服制剂说明书的公告

(2026年第66号 )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感冒灵口服制剂(颗粒、胶囊、片、茶)说明书中的【警示语】、【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等进行统一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均应当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于2026年10月15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或者以其他适当形式将更新信息告知患者。

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药品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药师或者患者合理用药。

三、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上述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获益/风险分析。

四、患者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使用处方药的,应当严格遵医嘱用药。

五、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行政区域内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按要求做好相应说明书修订和标签、说明书更换及说明书更新信息的告知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感冒灵口服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

国家药监局

2026年7月16日

附件(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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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说明书修订主要涉及感冒灵复方成分相关风险提示。新版说明书警示语将明确,感冒灵含有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和咖啡因,服药期间不得饮酒或饮用含酒精饮料,不得同时服用其他含有相同或相似成分的抗感冒药。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合用可能增加肾损伤风险。

很多人知道酒驾、毒驾危险,却常常忽略“药驾”。所谓“药驾”,指驾驶人员服用了可能影响中枢神经功能、干扰驾驶反应能力的药物后仍然驾车,进而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

部分药物在服用后会引起嗜睡、头晕、反应迟钝等副作用,严重影响驾驶安全,驾驶人服用此类药物后继续开车上路,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据公开报道,2025年全国多地已出现因“药驾”引发的交通事故,相关案例占比约为10%。

感冒灵属于典型的中西药复方制剂,主要西药成分包括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等。此次说明书修订的核心风险来源,正是其中的马来酸氯苯那敏,又称“扑尔敏”,是一种抗组胺药,容易对中枢神经产生抑制作用,引发嗜睡、乏力、注意力下降等不良反应。

这对日常普通活动影响不大,但对于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的驾驶行为来说,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即便部分人群服药后并没有明显感觉到困倦,但协调和反应能力仍可能受到影响。虽然配方中还含有咖啡因,但由于剂量较低,无法完全抵消扑尔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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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感冒灵

这7类药吃完也不能开车

世界卫生组织曾列出七大类服用后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包括:

  • 抗组胺药

  • 抗抑郁焦虑类药

  • 镇静催眠类药

  • 解热镇痛药

  • 抗高血压药

  • 抗癫痫药

  • 降血糖类药

凡是可能引起嗜睡、镇静、头晕、视力模糊、反应减慢或认知功能下降的药物,都可能影响驾驶安全,建议在服用后不要开车。

更重要的是,在服用任何新药前,尤其是上述类别药物,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中的注意事项或咨询医生/药师,明确是否存在服药后不得驾驶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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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影响部分特殊职业人群的

产品选择

按照公告要求,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于2026年10月15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还应同步完成标签修改。备案后生产上市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说明书;已出厂药品,企业应在备案后9个月内完成说明书和标签更换,或采取其他适当方式向患者告知相关修订内容。

除警示语调整外,新版说明书还将进一步完善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内容。其中,不良反应新增或细化皮疹、瘙痒、嗜睡、困倦、头晕、恶心、肝功能异常、肝损伤、排尿困难和肾功能损害等内容;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对本品或所含成分过敏者将被列入禁用人群。

对于消费者而言,感冒药叠加使用、服药期间饮酒以及服药后驾驶等风险,将通过说明书修订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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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药品生产企业而言,此次统一修订涉及药品注册备案、生产安排、包装材料调整以及终端信息传递等多个环节。

从市场竞争看,新版说明书可能影响部分特殊职业人群的产品选择。例如,需要在白天驾驶或者操作机械的消费者,可能更关注产品是否含有马来酸氯苯那敏,转而选择不含易致困倦抗组胺成分的产品。

本次修订针对普通感冒灵口服制剂,与 2024 年完成修订的复方感冒灵制剂为两类不同药品;此次修订延续了近年来监管部门持续完善中西药复方感冒制剂安全信息的政策方向。2024年7月,国家药监局曾发布《关于修订复方感冒灵制剂和银黄口服制剂说明书的公告》,对复方感冒灵制剂的警示语、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统一修订。

参考来源

广东发布《注意!吃完感冒灵不能开车!》

https://mp.weixin.qq.com/s/4lxZd5hI8SeIDFxIYW4_Yg

广东禁毒《注意!服用这种药物期间,不得开车!》

https://mp.weixin.qq.com/s/-Hji_N-iccyT0CtoiYxa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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