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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严厉整治物业服务领域违法违规乱象,持续规范物业行业服务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各地在开展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从严排查纠治物业领域突出问题,现公开曝光第一批物业服务领域典型违法违规案例。

一、某物业服务企业在管项目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

基本情况:2025年4月14日,南充市房管局嘉陵办事处在广场林静物业小区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测评过程中,发现该小区的在管物业服务人—南充市家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小区物业用房出租给第三方使用,租赁合同时间2022年1月起且每年租金未存入专有账户,未公示收支情况。

法律规定:《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物业服务人应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收益收支情况;第八十三条:共有部分收益应当单独列账。

处理结果:一是市房管局嘉陵办事处约谈了企业负责人,要求即刻收回出租的物业用房;二是根据《南充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息评分标准第26条规定,对四川省南充市家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扣减信用分20分的处罚,在行业进行通报;三是责令该小区物业服务人将收取的租金共计2.9万元存入小区公共收益账户,在小区内显著位置进行了公示,并交由嘉陵区火花街道镇庆寺社区代管。

二、某物业服务企业对在管项目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

基本情况:2025年9月,接到业主投诉反映,四川丽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管服务项目上河湾三期的火灾显示盘不能发出报警信号,该场所内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南充市房管局高坪办事处对该事件核实后,依规移交至南充市高坪区消防救援大队处置。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处理结果:一是执法部门给予四川丽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6万元的行政处罚;二是督促物业服务人严格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设施巡查维保与隐患排查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三、某小区业主委员会收受维修企业贿赂

基本情况:2023年10月,高坪区海洋彼岸小区业委会与四川佳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维修施工合同,实施外墙渗漏治理、化粪池维修等工程,合同金额277568.74元。项目实施期间,该小区业委会主任蒋某某利用履职便利违规收受施工企业贿赂2.5万元,并涉嫌通过虚增工程量方式套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损害业主集体利益。

法律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65号)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处理结果: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迅速开展调查核实、约谈涉事主体,并依法依规推进追责问责。一是对当事人依法行政处罚。将蒋某某受贿问题线索移送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部门依法没收违法所得2.5万元、处罚款5000元。二是对违规企业实施行业禁入。将四川佳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列入行业黑名单,终身不得在我市承接小区维修项目。目前,其涉嫌虚增工程量、套取维修资金的违法行为,还在进一步审理核实中。三是对履职缺位审计机构严肃惩戒。因涉事第三方审计公司未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核把关不严,将其列入行业黑名单,5年内禁止在我市开展住宅维修审计业务。

下一步,市房地产管理局将持续深入推进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曝光物业服务领域典型案例,不断推动我市物业服务行为更规范、更有序,全面提升群众居住品质、幸福感与获得感。

来源:南充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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