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陆衍之,在悉尼唐人街卖了三个月包子,一个都没卖出去。

那天下午三点四十七分,我已经站在那辆二手餐车后面整整七个小时了。蒸笼里的包子热了一遍又一遍,面皮从饱满变得干瘪,褶子都塌了下去。悉尼夏天的太阳毒辣得很,晒得餐车铁皮发烫,我的后背湿透了又晒干,留下一圈白色的盐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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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穿香奈儿套装的女人停在了餐车前。

她看起来五十岁上下,保养得很好,头发盘得一丝不苟,手腕上那块表我没见过牌子,但上面的钻石是真的。她盯着蒸笼看了大概十秒钟,然后伸出一根手指,指了指最边上的那个猪肉白菜包。

“多少钱?”她问。

“三块五。”我说。

她从手包里翻出一张皱巴巴的五块钱纸币递过来,我找了零,用纸袋装好包子递给她。她接过之后没走,就站在那里咬了一口,嚼了两下,表情没什么变化,然后转身走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鬼使神差地跟了上去。

她走得很快,高跟鞋踩在人行道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我跟在后面保持大概二十米的距离,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要这么做。可能是在悉尼这三个月太孤独了,可能是太久没有人跟我说话,也可能只是单纯想知道,什么人会买一个陌生人的包子。

她拐进了帕丁顿区的一条安静街道,两边都是维多利亚式的排屋,红砖墙,白色窗框,门前种着修剪整齐的茶树。她在一栋房子前停下来,掏钥匙开门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正好看见了我。

我以为她会害怕,会尖叫,会报警。但她只是皱了皱眉,说了句:“进来吧。”

我愣住了。

“你不是跟着我来的吗?”她说,“进来坐坐,外面热。”

我就这么跟着她走进了那栋房子。

客厅很大,挑高至少四米,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油画,画的是悉尼港的日出。家具都是深色的实木,看起来很贵,但有些旧了,沙发扶手处磨出了毛边。她让我坐在沙发上,自己去厨房倒了杯水放在我面前。

“你叫什么?”她问。

“陆衍之。”

“我叫方景如。”她在我对面坐下,翘起腿,“你那个包子,馅太咸了。”

我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什么也说不出来。

“你在那儿卖了多久了?”她又问。

“三个月。”

“一个都没卖出去?”

“今天是第一个。”

她笑了一下,那种笑容很淡,嘴角微微上扬,眼睛里却没有笑意。“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不会吆喝。悉尼唐人街上那么多餐车,人家都会喊,就你一个人傻站着。你不说话,谁知道你在卖什么?”

我低下头,看着自己那双沾满面粉的手。

“你住哪儿?”她问。

“车里。”

“哪个车里?”

“餐车。”

她沉默了一会儿,站起来走到窗边,背对着我说:“我这儿有个房间空着,你可以住下来。不用房租,但你每天要给我做一顿饭。”

我当时应该拒绝的。一个陌生人,突然让你住进她家,这种事情怎么想都不对劲。但我实在太累了,累到连警惕心都提不起来。三个月的餐车生活,睡在驾驶座上,腿伸不直,夏天闷得像蒸笼,冬天冷得像冰窖。我已经连续失眠两个月了,因为腰疼,也因为绝望。

“好。”我说。

就这样,我住进了方景如的家。

楼上的客房比我想象中大得多,有一张真正的床,有衣柜,有书桌,窗外能看到一棵高大的蓝花楹树。我洗了个澡,换上干净衣服,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发呆。天花板上有一道细长的裂纹,从吊灯的位置一直延伸到墙角,像一条干涸的河流。

晚饭我做了一道红烧肉,一道清炒小白菜,一锅番茄蛋汤。方景如吃得很慢,每一口都嚼很久,好像在仔细品味。吃完后她放下筷子,说了句:“还行。”

那天晚上我睡得很好,是三个月来第一次没有半夜惊醒。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方景如已经出门了。餐桌上留了一张纸条和一把钥匙,纸条上写着:冰箱里有吃的,别饿死。

我开始慢慢了解她的生活。她每天早上七点出门,下午五点回来,偶尔会在外面吃饭。她很少带朋友回家,电话也不多,大部分时间都待在二楼的书房里,不知道在做什么。有一次我经过书房门口,听见她在打电话,声音很低,隐约听到几个词:“不行”、“不能让步”、“他们太过分了”。

我没有问她是做什么的。她也从来不主动说。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我每天早上起床做饭,打扫卫生,然后去唐人街继续卖包子。生意还是不好,但好歹能卖出十几个了。我把赚到的钱一半存起来,一半用来买菜买肉,给方景如做饭。

她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我渐渐摸清了。她不吃香菜,不吃内脏,喜欢吃辣但不能太辣,青菜要脆不能软。红烧肉必须炖够两个小时,糖色要炒得恰到好处,多一分则苦少一分则腻。鱼要清蒸,火候要准,多蒸一分钟肉就老了。

有一天晚上,她难得在客厅看电视,我端了一碗银耳羹过去。她接过来喝了一口,突然说:“你知道吗,我以前也有个儿子。”

我的手顿住了。

“他要是还活着,应该跟你差不多大了。”她的语气很平静,像是在说别人的事,“二十七岁,属兔的。”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就那么站着。

“他叫方屿。”她说,“跟我姓。他爸死得早,我一个人把他拉扯大。他很懂事,成绩也好,考上悉尼大学,学金融的。毕业那年,他说要去创业,我不同意,我们吵了一架。后来他还是去了,开了家公司,做进出口贸易。”

她停顿了一下,又喝了一口银耳羹。

“公司做得不错,第二年就开始盈利了。他说要把我接过去享福,我说不用,我自己过得挺好。”她把碗放在茶几上,“第三年,他去南美谈生意,飞机出事了。”

客厅里安静了很久。空调嗡嗡地响着,窗外的风吹动了窗帘。

“对不起。”我说。

“有什么好对不起的,”她站起来,“又不是你开的飞机。”

她上楼去了,脚步声很轻,像是怕吵醒什么似的。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想起出国前她站在机场送我的样子,眼泪一直在眼眶里打转就是不肯掉下来。我说妈我走了,她说嗯,到了记得打电话。我转身走进安检口,回头看了一眼,她还站在那里,瘦瘦小小的,被周围的人流挤得东倒西歪。

我来悉尼是为了什么呢?

说起来很可笑,是因为一个女孩。

三年前我在国内一家外贸公司上班,认识了一个叫周雨桐的女孩。她是公司的翻译,英语很好,长得也漂亮。我们在一起两年,她说想去澳洲发展,问我愿不愿意跟她一起。我那时候年轻气盛,觉得为了爱情什么都可以放弃,二话不说辞了工作办了签证。

结果到了悉尼不到半年,她就跟我说分手了。

理由很简单,她遇到了一个在投行工作的男人,年薪四十万澳币,有房有车。而我只是个连英语都说不利索的外来者,靠在中餐馆洗碗维持生计。

“衍之,你别怪我,”她当时这么说,“人总要往高处走的。”

我没有怪她。我只是觉得自己太蠢了。

后来我从那家中餐馆辞职,买了辆二手餐车,开始卖包子。我不会别的,就会做包子。我妈以前在老家开过包子铺,我从小就在店里帮忙,揉面擀皮调馅,这些活儿闭着眼睛都能干。

可我忘了这是悉尼,不是中国。这里的人吃汉堡吃披萨吃越南粉,谁会花钱买一个中国人的包子?

如果不是方景如,我可能真的撑不下去了。

住了大概一个月之后,有一天方景如突然说:“你那个包子,别在唐人街卖了。”

“为什么?”

“地段不对。”她说,“唐人街上全是中餐,竞争太大。你要去那些当地人多的街区,去那些没见过包子的人面前卖。”

“可我不会英语。”

“你不会学吗?”她看着我,“你才多大年纪,学个英语有多难?”

我被她说得哑口无言。

第二天她给了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个地址。“这个地方有个周末集市,人流量大,租金便宜。你去试试。”

我按照地址找过去,是一个叫帕丁顿市场的地方。每个周六都有集市,卖什么的都有,手工饰品、二手家具、有机蔬菜,还有一些小吃摊。我交了摊位费,把餐车开过去,试着吆喝了几声。

“包子!好吃的包子!”

刚开始声音很小,连自己都听不太清楚。后来慢慢放开了,嗓门越来越大。有几个白人走过来看了看,指着蒸笼问这是什么。我用磕磕绊绊的英语解释,说是中国的饺子,但不是饺子,是包子,里面有肉馅。

他们买了一个尝了尝,竖起了大拇指。

那一天我卖了四十二个包子。

收摊的时候我数着钱,心里涌起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不是兴奋,也不是满足,而是一种很踏实的感觉,好像脚终于踩到了地上。

回去的路上我特意绕去超市买了条鱼,打算给方景如做清蒸鲈鱼。她已经吃了快一个月我做的菜了,从来没夸过我,但也从来没说过不好吃。

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客厅的灯亮着,方景如坐在沙发上看文件。她抬头看了我一眼,问:“今天怎么样?”

“卖了四十二个。”

她点了点头,没说什么,继续低头看文件。但我注意到她嘴角微微弯了一下,那应该算是笑了吧。

吃饭的时候她突然说:“下周我要去一趟墨尔本,大概三天。你帮我看家。”

“好。”

“冰箱里有菜,别忘了吃。”

“知道了。”

她放下筷子看着我,眼神有点奇怪,像是想说什么但又犹豫了。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端起碗继续吃饭。

方景如去墨尔本的那几天,我一个人待在那栋大房子里。白天去集市卖包子,晚上回来看看电视,有时候会去她的书房门口站一会儿。门锁着,我从来没有进去过。

第三天晚上,我接到了医院的电话。

“请问您是方景如女士的家属吗?她在墨尔本出了车祸,现在在皇家墨尔本医院抢救。”

我挂了电话,手抖得厉害。我翻遍了通讯录,不知道该联系谁。方景如没有亲人,没有朋友,至少我没见过她有任何人来往。我是她唯一的联系人,虽然严格来说我连她的租客都算不上。

我连夜开车去了墨尔本,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了。方景如躺在ICU里,身上插满了管子,脸上戴着呼吸机。医生说她的肋骨断了三根,脾脏破裂,颅内出血,情况很不乐观。

我在走廊的长椅上坐了一整夜。

第二天早上医生出来告诉我,手术成功了,但还要观察。我问能不能进去看她,医生说可以,但只能待十分钟。

我穿上防护服走进ICU,方景如还没醒,脸色苍白得像纸一样。我坐在床边看着她,突然发现她其实很瘦,瘦得颧骨都凸出来了。她的手露在外面,手背上全是针眼和淤青。

“方阿姨,”我轻声叫她,“我在这儿呢。”

她没有反应。

我在墨尔本待了五天,每天都去医院看她。第六天她终于醒了,睁开眼睛看到我的第一句话是:“你怎么还没走?”

“您还没好呢,我走什么。”

“我的事不用你管。”她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很虚弱,但还是那么倔强。

我没理她,转身出去找医生。

她住院的那段时间,我每天往返于医院和市场之间。上午在医院陪她,下午去集市卖包子,晚上回来给她熬粥。护士们都以为我是她儿子,我也懒得解释。

出院那天,医生把她叫到办公室单独谈话。我在外面等着,等了很久她才出来,脸色很难看。

“怎么了?”我问。

“没事。”

“医生说什么了?”

“说了没事。”

她走得很急,我追上去拉住她的胳膊。“方阿姨,到底怎么了?”

她甩开我的手,站在走廊里,背对着我。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说:“胰腺癌,晚期。”

那天晚上回到悉尼,方景如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整天都没有出来。我做了饭端到她门口,敲了半天门她也不开。最后我只能把饭菜放在门口,自己下楼去吃。

半夜我起来上厕所,看到她房间的灯还亮着。我走过去,隔着门听见里面传来压抑的哭声,很小很小的声音,像是怕被别人听到似的。

我站在那里,不知道该敲门还是该离开。

最后我选择了离开。

第二天早上,方景如照常下楼吃早饭,就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她穿着整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甚至还涂了口红。

“今天的粥不错。”她说。

“加了百合和莲子。”

“嗯。”

吃完饭她出门去了,一直到晚上才回来。接下来的日子里,她依然每天早出晚归,我依然每天去集市卖包子。我们默契地不提那件事,就好像那天的对话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但我注意到了一些变化。她开始吃得越来越少,有时候一碗粥只喝几口就说饱了。她的体重下降得很快,衣服明显变大了。她开始咳嗽,经常捂着胸口,脸色也越来越差。

有一天晚上,她突然说想吃我做的包子。

我马上去厨房准备。和面、剁肉、调馅,每一个步骤都很认真。包子的褶子捏得整整齐齐,十八个褶,一个不多一个不少。

蒸好的时候她已经在餐桌前坐着了。我端了一笼过去,她拿起一个咬了一口,嚼了很久才咽下去。

“好吃。”她说。

“那就多吃点。”

“衍之,”她突然叫我的名字,“你恨你爸妈吗?”

“不恨啊,怎么了?”

“他们把你扔在国内不管,让你一个人在澳洲吃苦,你不恨他们?”

我愣了一下。“他们没有扔下我,是我自己要来的。”

“那你后悔吗?”

“说实话,”我坐下来,“有时候后悔。但后悔也没什么用,路是自己选的,跪着也得走完。”

她看着我,眼睛里有种说不清的情绪。“你比你那个女朋友强。”

“您怎么知道我女朋友的事?”

“你以为我不知道?”她笑了一声,“你那点破事,整个唐人街都传遍了。说你为了一个女人跑到澳洲来,结果被人甩了,惨兮兮地在街上卖包子。”

我脸红了。

“不过现在好了,”她说,“你现在是个卖包子的老板了。”

“什么老板,就是个摆摊的。”

“摆摊的也是老板。”她认真地纠正我,“靠自己本事吃饭,不丢人。”

那段时间我开始琢磨一件事。方景如每天都在外面跑,到底在忙什么?她的身体状况明明已经很差了,为什么还要天天往外跑?

有一天我忍不住问她,她说:“处理一些事情。”

“什么事?”

“一些该处理的事。”

她不愿意说,我也不好再问。直到有一天,我在她的书桌上发现了一份文件。那是一份遗嘱,日期是三天前的。

我本来不该看的,但那份遗嘱就摊在那里,上面的字清清楚楚。她把房子留给了慈善机构,把存款捐给了癌症研究基金会,还有一笔钱,留给了“陆衍之”。

金额是三万澳币。

旁边还压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给你当启动资金,把包子店开起来。”

我拿着那张纸条,手抖得厉害。

那天晚上她回来得很晚,进门的时候脸色很差,走路都有些晃。我赶紧扶她坐下,给她倒了杯热水。

“方阿姨,我看到那份遗嘱了。”

她愣了一下,然后叹了口气。“你看到了?”

“为什么要给我钱?”

“因为你是个好孩子。”她说,“我不想你一辈子卖包子。”

“卖包子怎么了?”

“没怎么,但你值得更好的。”她喝了口水,“你手艺不错,人也踏实,就差一个机会。三万块不算多,但在悉尼租个小店面够了。”

“我不能要您的钱。”

“这是我的钱,我想给谁就给谁。”她瞪了我一眼,“你要是敢不收,我现在就把遗嘱改回来。”

我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

“行了,别婆婆妈妈的。”她站起来,“我去睡了,你也早点休息。”

接下来的两个月,方景如的身体越来越差。她开始化疗,头发大把大把地掉,最后干脆剃光了。她买了好几顶假发,每天换着戴,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我陪她去做了几次化疗,每次都要在医院待大半天。化疗的反应很大,她会恶心呕吐,浑身乏力,有时候连站都站不稳。但她从来不在我面前抱怨,只有一次,她吐完之后靠在椅子上,小声说了句:“真他妈难受。”

那是她唯一一次说脏话。

秋天来了,悉尼的天气开始转凉。蓝花楹开了,整条街都是紫色的花瓣,风一吹就像在下雪。方景如最喜欢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看花,一看就是一下午。

有一天她突然说:“我想回一趟国。”

“回国干什么?”

“看看老家的房子,看看我爸我妈的坟。”

“那我陪您去。”

“不用,我自己能行。”

“您这样怎么自己行?”

她沉默了一会儿,说:“那好吧。”

我们订了机票,飞回了她的老家——浙江的一个小县城。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她的家乡在哪里,也是我第一次知道她的故事。

她出生在一个小镇上,父亲是中学老师,母亲是家庭主妇。她十九岁那年考上了大学,是镇上第一个大学生。毕业后她被分配到一家国企工作,认识了她的丈夫,一个温文尔雅的工程师。

结婚后他们有了儿子,日子过得平淡而幸福。直到丈夫在一次工地事故中去世,留下她和年仅三岁的儿子。

她一个人把孩子拉扯大,供他读书,送他出国。儿子也很争气,考上了悉尼大学,毕业后创业成功。她以为苦日子终于到头了,结果儿子却在一次出差途中遭遇空难。

“我这一辈子,”她站在父母的坟前说,“送走了三个人。我爸我妈,还有我儿子。”

风吹过来,吹乱了她的假发。我帮她整理好,她笑了笑,说:“走吧,去看看老房子。”

老房子还在,是一栋两层的小楼,外墙斑驳,院子里长满了杂草。她站在门口看了很久,没有进去。

“算了,”她说,“走吧。”

回悉尼的飞机上,她一直看着窗外,不说话。我坐在旁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云层下面是太平洋,深蓝色的海水一望无际,偶尔能看到一艘船,像一片树叶漂在水面上。

“衍之,”她突然开口,“你说人死了以后会去哪里?”

“我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她说,“但我觉得,应该会有个地方,能让我见到我儿子。”

“会的。”

“你信吗?”

“我信。”

她转过头看着我,眼睛里有泪光。“谢谢你。”

那是我第一次见她哭。

回到悉尼后,她的病情急剧恶化。医生说她可能撑不过这个冬天了。

她开始卧床不起,吃喝拉撒都需要人照顾。我放下了包子摊,专心在家照顾她。每天给她擦身体、喂饭、翻身、换尿布,像一个护工一样。

有时候她会清醒过来,看着我忙来忙去,会说:“辛苦你了。”

“不辛苦。”

“你本来不用管我的。”

“我愿意管。”

她闭上眼睛,不再说话了。

有一天晚上,她突然精神很好,非要坐起来吃东西。我给她煮了一碗馄饨,她吃了大半碗,还喝了几口汤。

“衍之,”她说,“我有个事想求你。”

“您说。”

“等我走了以后,把我的骨灰撒在海里。我儿子就是从那里走的,我想去找他。”

“好。”

“还有,”她从枕头底下摸出一个信封,“这个给你。”

我打开一看,是一张支票,金额是十万澳币。

“这太多了,我不能要。”

“拿着。”她的声音很虚弱,但语气不容拒绝,“店面我已经帮你找好了,就在帕丁顿市场附近,租金谈好了,合同签了三年。你只要把装修弄好就能开业了。”

“您什么时候找的?”

“早就找了。”她笑了一下,“你以为我这几个月在外面跑什么?就是帮你找店面。”

我的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

“别哭,”她说,“一个大男人,哭什么哭。”

“方阿姨……”

“行了,我困了,要睡了。”

她躺下去,很快就睡着了。我在床边坐了很久,看着她的脸。她睡着的样子很安详,眉头舒展开来,嘴角微微上翘,像是在做一个好梦。

一周后的凌晨,方景如走了。

那天晚上我守在她床边,握着她的手。她的呼吸越来越微弱,最后几乎听不见了。我感觉到她的手在我掌心里慢慢变凉,知道她走了。

我没有哭,只是把她的手轻轻放好,然后起身去打了盆热水,给她擦了脸,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她之前交代过,要走得体体面面的。

葬礼很简单,只有我一个人。我按照她的遗愿,把骨灰撒在了悉尼港的海面上。那天风很大,海浪拍打着礁石,白色的浪花溅得很高。我把骨灰一点一点撒出去,看着它们随着海风飘散,消失在蔚蓝的海水里。

“方阿姨,”我对着大海说,“您放心去找您儿子吧。包子店我会好好干的。”

海风吹过来,像是她的回应。

我用了那笔钱把店面装修好,挂上了招牌——“方记包子铺”。店名是她生前就想好的,她说她的姓好听,叫起来响亮。

开业那天来了很多人,大部分是帕丁顿市场的熟客。他们听说我开店了,都跑来捧场。有个老太太拉着我的手说:“小伙子,你终于有个正经地方了。”

我笑着点头,转身走进厨房,开始揉面。

面团在手里翻转揉捏,每一次按压都用尽全力。汗水滴在案板上,和面粉混在一起。我突然想起妈妈教我和面的场景,想起她在热气腾腾的厨房里忙碌的背影,想起她说的话:“做包子最重要的是用心,你把心放进去了,别人就能吃出来。”

我包了十八个褶的包子,整整齐齐地码在蒸笼里。蒸汽升腾起来,带着麦香和肉香,弥漫了整个店面。

第一批包子出锅的时候,我拿了一个咬了一口。

馅料鲜嫩多汁,面皮松软有嚼劲。味道刚刚好,不咸不淡。

我想起方景如说的第一句话:“你那个包子,馅太咸了。”

现在我终于做出了不咸的包子。

可惜她吃不到了。

傍晚收摊的时候,我坐在店门口的台阶上,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夕阳把一切都染成了金色,蓝花楹的花瓣在空中飘舞,落在地上厚厚的一层。

我掏出手机,给妈妈打了个电话。

“妈,我开店了。”

“真的?”妈妈的声音里带着惊喜,“在哪儿开的?”

“悉尼,帕丁顿这边。”

“生意怎么样?”

“还不错,今天第一天,卖了两百多个。”

“那就好,那就好。”妈妈顿了顿,“你一个人在外面,要照顾好自己。”

“我知道。”

“钱不够花就跟家里说,别硬撑。”

“够花,您别担心。”

挂了电话,我坐在那里发了会儿呆。天边的云彩慢慢变暗,路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远处传来教堂的钟声,鸽子扑棱着翅膀飞过屋顶。

我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面粉,转身走回店里。

明天还要早起和面。

日子就这么过着,平淡而充实。我每天早上四点起床,和面、调馅、蒸包子,六点开门营业。中午休息两个小时,下午继续,一直忙到晚上八点关门。

生意越来越好,回头客越来越多。有个在附近上班的白领每周三都会来买两个猪肉白菜包,说是他吃过最好吃的包子。有个华人老太太每周日带着孙子来,小孩最爱吃豆沙包,每次都吃得满脸都是。

我请了两个帮手,一个负责收银,一个负责洗碗。厨房里的事还是我自己来,从和面到调馅到包制,每一个环节我都亲自把关。

有一天晚上,我正在收拾厨房,突然听到门口有人喊:“老板,还有包子吗?”

我探出头去看,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穿着职业装,手里拎着公文包,看起来刚下班。

“不好意思,已经卖完了。”

“啊……”她失望地叹了口气,“我同事说你家的包子特别好吃,我专门绕路过来的。”

“明天来吧,明天早上六点开门。”

“那好吧。”她转身要走,又回过头来,“对了,你们家的招牌为什么叫‘方记’?是你姓方吗?”

“不是,”我说,“是我一个朋友的姓。”

“哦,”她点点头,“那你朋友一定对你很重要。”

“是的。”

她笑了笑,说了声再见就走了。

我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夜色里。店里的灯光照在玻璃门上,映出我的影子。我穿着围裙,手上沾着面粉,头发乱糟糟的,看起来很狼狈。

但我突然觉得很安心。

方景如说得对,靠自己的本事吃饭,不丢人。

我关掉灯,锁上门,走在回家的路上。悉尼的夜晚很安静,偶尔有辆车驶过,尾灯在黑暗中拖出一道红光。头顶上是南半球的星空,银河清晰可见,密密麻麻的星星像撒了一把碎钻。

我停下脚步,仰头看着天空。

“方阿姨,”我轻声说,“包子店挺好的,您放心吧。”

风从海面吹过来,带着咸咸的味道。

我深吸一口气,继续往前走。

前面是一条长长的路,路灯把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我不知道这条路通向哪里,但我知道,我必须走下去。

因为有人相信我能走下去。

三个月后的一个下午,我正在店里包包子,突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喧哗。我探头一看,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门口,车门打开,下来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

他走进店里,环顾四周,最后目光落在我身上。

“你就是陆衍之?”

“是我,您是?”

“我是方景如的律师。”他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方女士生前委托我处理一些事情,其中一项是把这个交给你。”

他把文件放在桌上,我低头一看,是一份房产转让协议。

“这栋房子,”律师指着协议上的地址,“方女士在半年前就已经过户到你名下了。只是她让我等她去世后再告诉你。”

我愣住了。

“还有,”律师又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这是她留给你的信。”

律师走后,我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张折叠整齐的信纸,上面是方景如的字迹,工整有力,和她这个人一样利落。

“衍之: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不在了。

别难过,人总是要死的,我活了这么多年,该经历的都经历了,没什么遗憾的。

房子给你,是因为我不想它被卖掉。那是我儿子住过的地方,每一块砖都有他的记忆。我希望你能住在那里,帮我守着那些回忆。

你是个好孩子,善良、踏实、肯吃苦。这些品质在这个时代很难得了。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出成绩来,不只是卖包子,以后还可以做更多的事情。

记住,做人要堂堂正正,做事要认认真真。不管将来走到哪一步,都不要忘记自己是谁。

还有,别再睡车里了。

方景如”

我把信折好,放回信封里,小心翼翼地收进口袋。

那天晚上我没有加班,早早关了店门,回到了那栋房子。客厅还是原来的样子,墙上的油画还在,沙发还在,只是少了那个坐在上面看文件的人。

我走上二楼,推开她书房的门。这是我第一次进来,房间里很整洁,书架上摆满了书,大多是法律和经济类的。桌子上放着一张照片,是她和一个年轻男人的合影,背景是悉尼歌剧院。

那个男人应该就是方屿。

照片里的方景如还很年轻,头发乌黑浓密,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她搂着儿子的肩膀,下巴搁在他头顶上,满脸都是骄傲和幸福。

我把照片拿起来,用袖子擦了擦上面的灰尘,然后放回原处。

“方阿姨,”我对着照片说,“我会好好守住这栋房子的。”

窗外的蓝花楹又开了,紫色的花瓣在风中摇曳。

我站在窗前,看着这条熟悉的街道,看着远处的城市天际线,看着更远处的海平面。

悉尼的夕阳很美,橙红色的光洒在海面上,像铺了一层碎金。

我想起方景如说过,她最喜欢看日落,因为太阳落下去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了。

现在我也喜欢看日落了。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搬一把椅子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泡一杯茶,看着太阳一点一点沉入海平面以下。天边的云彩从橙色变成红色,再从红色变成紫色,最后变成深蓝色。

这时候的风最舒服,不冷不热,吹在脸上痒痒的。

有时候邻居路过,会跟我打招呼:“嘿,陆,又在看日落?”

“是啊,”我说,“今天的日落很好看。”

“你每天都这么说。”

“因为每一天都不一样。”

邻居笑着摇摇头,牵着狗继续散步去了。

我坐在那里,喝着茶,看着天色一点点暗下来。路灯亮了,星星出来了,月亮挂在树梢上,像个弯弯的眉毛。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平淡如水,却让人心安。

我终于明白,方景如留给我的不只是房子和钱,还有一种活法。那就是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咬牙坚持下去;不管生活多么艰难,都要保持体面和尊严;不管别人怎么看,都要堂堂正正地活着。

她现在应该已经找到她儿子了吧。

我想。

一定找到了。

因为她那么好的人,老天爷不会让她失望的。

我站起来,拍拍裤子上的灰,转身走回屋里。

明天还要早起和面。

生活还在继续。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