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南的停车场格外热闹。

7月31日下午,衡阳祁东县大成小区地下停车场,一辆白色SUV准备倒车入库,被车位上的地锁挡住了去路。车上下来一个男人,先是多次用脚猛踹地锁,再徒手掰扯,地锁当场报废。这还不够,他又取来一根铁棍,幸好被一名白衬衫男子及时拦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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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踹地锁的朱某某,是衡阳市发改委下属单位的公职人员。车位产权清晰,与他毫无关系。他平时把车停在地库别处,事发当天公共车位停满了。于是他就选了这条路径——别人的车位,踹开就是我的。

记者打电话问他,他只回了一句:没想到事情闹这么大。

巧不巧?就在一个月前,长沙那位体育局女干部彭某某刚刚创造了霸占车位的教科书级表演。她占了一个业主花8万块钱买的产权车位,整整8天。占了就占了吧,正常人的反应是道歉挪车。她不。留假电话、撒谎说出差、拒不道歉,还两次报警反咬一口。物业、交警轮番上阵,调解了六次。最后怎么解决的?舆论炸了,单位介入了,纪委出手了。她才终于低下那颗高贵的头颅,当面道歉、写下道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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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件事相隔不到一个月,发生在同一省份,主角都是公职人员,剧本几乎一模一样——先是理直气壮地侵占他人财产,被曝光后一脸无辜地说没想到。

没想到?你是没想到自己会被拍下来,还是没想到网友会愤怒,还是没想到单位会找你谈话?

如果只是这两起,还能说是个别现象。可现实是,抢夺车位的故事,在全国各地反复上演。

东莞塞纳城市嘉园小区,670户业主因为市政工程陷入停车绝境,而负二楼243个人防车位被市工信局220名员工以包场形式独占十余年。业主户均0.36个车位,工信局员工人均1.1个。工作日晚间负二楼停不满50辆车,周末常年空置。但物业说了:工信局要求车位24小时专属预留。

泰州一名在职民警被曝侵占公共停车场。东莞寮步镇网格办用铁牌占了一排停车位,上面赫然写着公务停车位。广州越秀区某单位工作人员挤占公务车辆停放空间、变相侵占公共资源,纪检监察组立案2人、诫勉3人。

一桩桩,一件件。这不是个别干部的突发冲动,背后是深刻的社会事实。

第一个事实:物业和基层管理对私人产权的保护形同虚设。

在绝大多数小区,物业对车位产权的确认和日常监管流于形式。地锁被砸了、车位被占了,物业两手一摊:我们没有执法权。连基本的核实、劝阻、报警配合都做不到。这种不作为实质上是在纵容先占先得——谁横谁有理,谁拳头硬谁停。

第二个事实:法律对抢夺者太温柔,对守规矩的人太残忍。

目前对于占用或损坏他人车位的行为,基本被定性为民事纠纷。报警?调解。起诉?耗时耗力。占个车位,最坏的结果不过是赔几百块钱地锁钱。

衡阳那位肖先生,自己的地锁被踹烂了,朱某某提出重新安装一个作为赔偿。肖先生拒绝了:我不要他赔地锁,不接受调解,希望警方按损坏财物来办理。他为什么拒绝?因为他清楚,赔一个地锁算什么惩罚?今天赔了,明天还能再踹。

法律不是没有规定。民法典写得明明白白,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说了,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公私财物,要拘留罚款。规则对讲理的人有效,对耍横的人毫无威慑力。

第三个事实,也是最核心的问题:某些公职人员已经把特权思维刻进了骨子里。

长沙那位彭某某,95后,副处长。占了别人车位,正常反应是道歉挪车。她选择的是留假电话、撒谎、报警、反咬一口。这一套操作行云流水,显然不是第一次。

衡阳那位朱某某,发改委下属单位的公职人员。公共车位停满了,就去踹别人的地锁。踹不开还拿铁棍。这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显然也不是第一次。

他们的第一反应永远不是我错了,而是你奈我何。

他们的懊悔不是知道错了,是知道怕了。

公职人员的身份,决定了他们的私德从来不是纯粹的私事。他们怎么对待规则、怎么对待他人,老百姓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占个车位看似是小事,照出的却是特权思想的大问题。

让霸车位者低头道歉的,难道只有舆情炸了这一条路吗?

他们说:没想到事情闹这么大。

你们没想到的事情还多着呢。

美好的社会不该如此。靠法律赋予的救济途径就能解决问题,这才是法治社会该有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