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盘龙湾小区项目土地供应方案的批复
吕政函〔2026〕24号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为加快化解市区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2026〕96次),现就盘龙湾项目土地供应出让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盘龙湾小区项目土地供应方案》(吕自然资发〔2026〕101号)。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按法定程序组织协议出让。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5日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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