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盘龙湾小区项目土地供应方案的批复

吕政函〔2026〕24号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为加快化解市区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2026〕96次),现就盘龙湾项目土地供应出让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盘龙湾小区项目土地供应方案》(吕自然资发〔2026〕101号)。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按法定程序组织协议出让。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5日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