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坑位费,170万元备货,直播结束后——只卖出1单腊肉

当贵州烟熏腊肉厂负责人王女士找上门要求退款时,上海那家"高大上"的直播公司早已人去楼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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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念就在这里:一场有明星夫妻出镜、有正规合同、有"5000万+"成交目标承诺的直播,怎么就演变成了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

揭穿悬念:这不是带货翻车,是合同诈骗

2026年1月20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汤某某、王某甲、王某乙三名主犯,因合同诈骗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至十一年三个月,并处20万至30万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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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背后,是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

  • 三人利用3家空壳公司,先后举办3场直播
  • 累计骗取330家商户签订业务合同,收取保证金2600余万元
  • 3场直播实际总销售额仅68万余元
  • 至案发时,尚有2518万余元无法按保量比退还企业

更魔幻的是作案手法。据该案承办检察官披露,汤某某在微信里跟引流团队队长说得很直白:

"肯定做不到呀!到时候先扯皮,大不了最后按民事纠纷解决就完了。"

一句话,把"诈骗"两个字写在了微信聊天记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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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局的四层伪装,层层揭开

第一层:虚假"保量",违背行业常识。

直播公司承诺保量销售比达到1∶8甚至1∶10。而业内两家知名直播运营公司负责人向检察机关证实:通常保量销售比达到1∶3以上就算成功案例。1∶10的承诺,本身就"实在反常"。

第二层:虚假"明星背书",根本没授权。

合同约定"明星录制的产品介绍片段会赠予商家",但证据显示,直播公司未获得此项授权。合同里写的都是无法实现的内容。

第三层:虚假"背景",挂羊头卖狗肉。

公司门口悬挂着某知名电影集团的牌子,商家误以为背景深厚。检察机关取证后,该电影集团明确答复:"我集团没有直播业务板块,和该直播公司不存在任何关系。"

第四层:虚假"履约",安排好了"背锅侠"。

公司由他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发放月薪,主要职责就是"应诉"——商家上门讨说法时,这些人就是"挡箭牌"。而汤某某等三人根本没预留退款资金,收来的2600余万元中,仅明星出场费和引流团队佣金就支付了1000多万元,剩余资金被三人私分

⚠️ 翻译一下:这不是"直播翻车",是打着直播旗号的精准诈骗。合法的形式难掩诈骗的本质——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将本案列为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典型案例。

为什么是"合同诈骗"而不是"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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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案最关键的法律定性,也是检察机关的办案智慧所在。

一般来讲,单纯带货翻车本身不构成刑事犯罪,商家可以拿着合同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本案承办检察官敏锐地抓住了几个"说不通"的细节:

第一,选品环节极为潦草。
这家公司既不关心商品品类,也不在意质量和品牌知名度,只惦记着商家尽快交"坑位费"——这完全不符合正规直播公司的运营流程。

第二,明星资源"注水"。
明星本人一场直播介绍的产品数量一般不超过30个,但汤某某等人却向百余家商户承诺其产品均可由明星本人介绍,不太现实。

第三,资金走向"露馅"。
收取的2600余万元中,除去明星出场费和引流佣金1000多万元,剩余资金被三人私分——根本没有预留用于退还客户损失的资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介入引导侦查,推动公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这正是最高检倡导的"严格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犯罪"的精准办案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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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判断:330家商户用2600万买来的三条铁律

作为评论员,我想给所有做直播带货的商家提三个醒:

第一,保量比超过1∶3,立即拉响警报。

明星都不敢给的承诺,如果一家公司敢给到1∶5甚至1∶10,那大概率就是骗局。流量红利的时代已经过去,凡是承诺"用小成本撬动绝对大结果"的,大概率是骗局。

第二,口头承诺必须写入合同,但更要核查授权。

尤其是保底销量和未达标退款比例。更重要的是——要求对方出示明星代言/合作的书面授权。本案合同里"明星录制片段赠予商家"的条款,恰恰是公司根本没获得的授权。

第三,签合同前花十分钟做尽调。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资质,裁判文书网查涉诉记录,第三方平台查历史带货数据。是不是空壳公司,一查就能查出来

一个值得深思的细节:本案中的明星夫妻(黄圣依、杨子)事后澄清,他们只是本场直播的嘉宾,直播公司聘请他们在直播间露面两个小时,对于进入直播间的100多个产品,他们只展示了其中一部分,确实没直接介绍腊肉产品。商家找明星退款在法律上很难成立,因为明星并非合同签约方

王女士的170万元腊肉,至今仍堆在仓库里。而330家商户、2600余万元血汗钱,换来了三名主犯十年以上的刑期——但仍有2518万余元无法退还

这起案件被最高检列为典型案例,意义远超个案本身:

它给所有"保量带货"骗局立下了定性标杆——当一家公司用空壳公司、虚假授权、挂名法人和资金私分来"履行合同"时,这就不是民事纠纷,而是刑事犯罪。

但刑罚只能惩罚罪犯,不能自动挽回损失。真正能保护商家的,不是祈祷遇到较真的检察官,而是在签合同前那几秒钟,保持绝对的清醒

谢谢点赞加关注。@第一散人,带你用普通人的视角看懂热点背后的真问题。

你身边有商家踩过"坑位费"的坑吗?你觉得直播带货行业还需要哪些刚性监管?评论区聊聊。

新闻来源出处

  • 上海检察微信公众号(转载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李婧《交10万元"坑位费"只卖出一单腊肉——明星带货"天坑"骗局如何卷走2600万元?》,2026年8月2日)
  • 中国网《推动涉民营经济案件精准办理 一批典型案例发布》(2026年7月22日)
  • 人民法治网《虚构明星保底直播 检察机关严打新型合同诈骗》(202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