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篱笆镇何塘村村民何某文反映,自家持有合法承包合同、耕种多年的耕地,在未获提前告知、未履行法定手续的情况下,被村集体强制收回并分配给同村其他村民,地上即将收成的芝麻农作物也被清理移除。针对这一情况,当地镇政府已作出书面答复,但当事人对答复内容表示质疑,相关问题长期并未得到实质性解决。
承包地被划转、作物损毁
何某文家庭自1994年村组统一分地起便取得相关地块耕种权,期间还与其他农户完成地块置换,地块四至界限清晰,数十年无权属纠纷。2005年当地完成二轮土地承包确权登记,何某文家庭与村集体签订正式《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限自2005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4日,相关权属资料在乡镇、村两级均有备案。2026年7月,何东村民小组25户村民共同签字捺印出具权属证明,一致确认该地块自分配之初即归属何某文一家承包经营。
依据2018年修正的《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耕地承包期届满后自动再延长三十年;何某文户籍始终保留在本村,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在册成员,不存在户籍迁出、自愿放弃承包、土地长期撂荒等可由集体收回土地的情形,完整持有完整承包合同、确权档案、村民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佐证该地块数十年无权属争议,土地承包权益具备完整材料支撑。
2026年,何东村民小组组织开展村内场地梳理及土地分配相关工作。期间,村级班组负责人李某、乡镇工作人员赵某某、村包片干部张某某及相关职能科室工作人员苗某某,对何某文的确权承包耕地作出收回调整处置。
据何某文反映,此次土地调整处置过程中,其本人未收到相关沟通协商通知及书面处置告知,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未向其出示土地调整的法定依据。同时,该土地调整事项,被认为未严格按照土地延包相关政策规定,履行村民代表大会召开、调整方案公示、报送乡镇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批等流程,相关工作人员单方对其确权承包耕地予以收回,并将该地块调整划拨至同村何某兄弟名下。
据何某文自述,何某兄弟早年因村内修路导致宅基地被占用的相关事宜,已于2011年通过土地置换加现金补偿的方式完成全部处置,双方已签订书面补偿协议,相关补偿事宜已全部结清,双方无遗留争议。此外,何某文涉案承包地与何某兄弟原宅基地地块相互独立、无接壤、无边界重叠及权属关联。
何某文表示,2011年签订的补偿协议已一次性结清何某兄弟宅基地被占的全部诉求。本次村镇工作人员以何某兄弟早年宅基地占用事宜为依据,调整处置其个人确权承包地,且事后组织形成的相关签字佐证材料,无充分事实支撑,整体处置流程程序质疑存在不规范问题。
何某文陈述,在其外出期间,村组工作人员进场丈量土地,动用推土机将地块内已经成熟、即将采收的芝麻全部清理损毁,全程未与其进行协商、无提前通知,强制划拨土地,至今未提供支持该行为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条文。当事人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地上农作物财产权益同步遭受损失,对方后续耕种其使用承包地。
近期,亳州12345就蒙城县篱笆镇村民土地纠纷作出答复,五亩多地被认为村集体预留宅基地,并非村民个人耕地。而据何某文反映,该地块权属调整缺乏合法合规依据。同时,村内同片区、同类型场地均由各农户正常耕种,地块内农作物长势良好、耕种稳定,涉案地块被认定为集体土地。何某文认为处置存在差异。此次调整过程中,何某文涉案地块内成熟农作物遭到损毁,地块被相关方划拨给第三方何某使用,个人耕种权益受到损害。
“违规挖土”致损害,修复追责待跟进
除上述承包地划转、农作物损毁相关纠纷外,何某文另反映2015年村内沟渠改造过程中,存在集体耕地被破坏取土的相关问题。经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查确认,2015年6月至10月,村内三名村民以沟渠疏浚施工为由,在何东村民小组集体耕地上实施开挖取土作业。本次违规施工共计造成10.099亩集体耕地耕作层损毁,该部分耕地原有种植条件被破坏。
据相关情况反映,此次开挖取土过程中,行为人将耕地内挖出的土方对外售卖,相关售卖收益具体流向尚未公示。同时,该取土施工事项未召开村民大会集体表决,未征得村民集体同意,且未办理任何合法合规的取土审批手续,属于私自违规作业。
截至目前,村民反映该10.099亩受损耕地的耕作层未开展修复治理工作,耕地基本种植功能长期缺失,耕地损毁、闲置的状态已持续十余年。多年来,何某文及村内多名村民持续向村、镇两级反映该耕地损毁问题。针对该信访事项,乡镇政府出具的相关答复材料,以“两年内未提出诉求”作为相关处置判定依据。
何某文及部分村民对该处置判定并不认可,认为该结论未结合耕地长期持续受损、状态持续恶化的客观实际,与真实情况存在偏差。同时,何某文反映,相关村镇调查工作中,未落实受损耕地修复措施、未依法追缴违规卖土所得收益,也未将该涉嫌违法毁地事项移交司法机关追责,整体调查处置工作较为片面,相关修复及处置工作安排仍待跟进。
信访办理存异议,遗留问题待反馈
何某文与多名村民同步梳理多年来村组多项集体事务问题一并整理形成信访诉求,2026年5月11日,何某文正式提交信访材料,集中反映九项涉农土地、村务管理相关问题,篱笆镇政府于5月25日依规受理该信访事项,于7月21日出具《依法履职情况答复书》,逐条回应各项诉求,但相关处理结果仍待跟进。当事人称此前多次收到镇政府出具的答复材料,内容表述相似度较高,对于自身关切的核心问题未回复提及,对相关处置工作的履职态度存在疑虑。
诉求未落实,盼复核化解纠纷
截至目前,返还承包地块、赔偿农作物损失的诉求未得到实质回应。何某文希望篱笆镇政府、村里及相关人员回复归还何某文家的土地,并赔偿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彻查2015年10.099亩耕地挖沟取土、私自贩卖土方问题,责令行为人完整修复耕地耕作层、追缴全部卖土所得并移交公安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同步核查村镇干部是否存在履职问题,依规追责;同时希望上级部门对信访答复开展复核,全面重新核查九项诉求,对村组不规范管理行为督促整改。
现阶段,双方仍未形成统一处置方案,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核查,并出具具备落地条件的处置方案,切实守住农民土地权益底线,保障农村土地延包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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