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爆料,天津市河西区天津文化中心一停车场打出“本存车场只收取车位费,磕、碰、划、蹭概不负责,贵重物品请自理,丢失概不负责”,引发关注,有人好奇,既然收取车位费,为何不负有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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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的停车场牌子。
8月3日,停车场负责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瑞投数据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客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收取的费用其实是占地费,不承担保管义务,但是如果有车辆等问题,停车场可以协助车主查询情况,也会协助警方。“产生剐蹭或物品丢失,还是报110处理更好。”工作人员回复,不过暂未回复更多事宜,但表示会向公司反映该情况,截至发稿前暂无回应。
3日,文化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负责督促执行,涉及车场管理、条款等更多事宜需联系城管委停车办。
对此,河西区城管委停车办工作人员回复,他了解后会回电,不过如果真出了事故,需要以执法部门结论为准。
“出事报警后,有关部门会出责任认定书,城管委也没有判责权,比如交警判断停车场有责任,即使停车场写了说明,也脱不了责任。”工作人员说。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停车场将其收取的车位费解释为场地占用费用,如果场地为封闭式管理,或属于对外经营性停车场,不能改变保管合同的性质,该免责条款不合理地免除停车场的过错责任、排除了车主财产安全受保障的主要权利,该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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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部分停车场事宜。
“如果停车场内未配备有效的安保措施,属于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停车场需要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付建说。
据天津市河西区政府消息,2025年,瑞投公司曾接收文化中心部分停车场。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 史继超 武华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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