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日,澳大利亚政府宣布对拟议中的“新闻谈判激励计划”作出调整,提高对未能与当地媒体就平台新闻内容达成商业合作协议的科技巨头的征税比例。
澳大利亚政府明确,此次调整将该计划下的征税比例从原拟定的2.25%上调至2.5%;与此前的提案相比,调整后的税费仅按照科技公司在当地的广告收入计算,不再以全部业务收入作为计税基数。
该税项的适用范围为,在澳大利亚拥有“重要”社交媒体或搜索服务、且当地年度收入超过2.5亿澳元(约合1.757亿美元)的科技企业,Meta、Google等企业均符合适用条件。此外,本次调整取消了针对专业社交网站的豁免条款,职业社交平台LinkedIn因此也被正式纳入该税项的监管范围。
据公开信息显示,未与当地媒体达成合作协议的科技企业每年需为此支付数百万美元的费用,该税项筹集的所有资金都将专项用于支持澳大利亚本地新闻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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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观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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