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盐都区大冈镇瓦屋村,一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委托协议》,把村民绕进去了。

协议签的是空白文,地块四至界限没划,补偿金调整比例没写违约责任条款直接空缺。

更离谱的是签字。协议约定受托方是瓦屋村村民委员会,但落款处盖的不是村委会公章。单位印章签字的竟然是一个村民不认识的陌生人,这人既不是村委工作人员,也没有村委会书面委托授权书。

这样的所谓协议出事随时可以甩锅,村委会连公章都没盖,责任撇得干干净净。

公章代表的是公信力,是组织行为。大岗瓦屋村村委会连章都不愿意盖,这份协议签给谁看?里面有没有猫腻?谁来担责?

集体土地的流转关乎村民最根本的利益,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最基本的职责就是为村民把好关,守好底。瓦屋村村委会此举已触犯底限。

请盐都区、大冈镇政府介入查一查,是有猫腻还是怕担责,或纯粹是懒政不作为,该给村民一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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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民网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