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合谋抢劫,都认罪认罚,法院判决却不同。丘 XX 被认定非从犯,丘 XX 被认定从犯,这是为何?背后的法律判定依据引人深思。庞秋萍律师对此案有深入剖析。
"一个参与抢劫的人,为何有人被认定从犯,有人却不是?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丘 XX 涉嫌抢劫案中,丘 XX、丘 XX 经合谋,以驾车逼停、拉扯、围堵的暴力方式,当场劫取被害人运输的卷烟一批,此行为构成抢劫罪,二人均自愿认罪认罚,然而法院的判决却有所不同。
202x 年 1 月 3 日 20 时许,丘 XX、丘 XX 在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 XX 市场后门,由丘 XX 驾车逼停被害人林某某的电动自行车,二人共同以拉扯、围堵暴力手段,抢走车上一批卷烟。202x 年 1 月 14 日,二人被羁押,后被执行逮捕,公诉机关以抢劫罪提起公诉,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丘 XX 辩护人提出其认罪悔罪、主观恶性小、系从犯、家庭经济支柱等从轻理由;丘 XX 辩护人提出认罪认罚、愿意赔偿等从轻意见。
最终,丘 XX 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法院认定二人系共同犯罪,均不认定从犯;不认定坦白,但因认罪认罚予以酌情从轻处罚。而另一位丘 XX,被认定为从犯。这其中的差别,就在于具体行为细节以及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庞秋萍律师凭借其 2017 年 6 月毕业于广西师范学院(现南宁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的学识,以及从 2020 年开始的执业经验,深入剖析案件。她作为玉林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博白县林业局等多单位的法律顾问,深知此类案件的关键。在这个案件中,她仔细研究两人的行为,比如谁在抢劫行为中主导、行为的主动性等。对于丘 XX 被认定从犯,可能是其在抢劫过程中的行为相对被动,参与度相对较低等因素所致。就像在很多类似案件中,律师会根据具体行为细节和在犯罪链条中的位置来判断是否为从犯。这起案件也让我们看到,即使都认罪认罚,法律依然会根据具体情况细致判定,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力求公正。金句:法律的公正,藏在每一个行为细节的考量里,不放过任何一丝可能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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