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乐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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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无证,无路权
你以为的“代步神器”
其实是“马路雷区”
乐山公安交警最新查处
六起无证无牌“老头乐”案例
方便≠随便
别让“乐极生悲”找上门!
案例一
2026年7月7日8时11分,驾驶人陈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四轮摩托车行经犍为县岷江大桥东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经查,陈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车辆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
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陈某某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050元的行政处罚,暂扣违法车辆,并责令限期处置车辆。
案例二
2026年7月7日10时34分,驾驶人毛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四轮摩托车行经犍为县岷江大桥东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经查,毛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车辆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
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毛某某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050元的行政处罚,暂扣违法车辆,并责令限期处置车辆。
案例三
2026年7月20日,沐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滨河南路开展路查行动。22时09分许,何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四轮摩托车经过检查点。
经查,何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车辆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
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何某某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050元的行政处罚,暂扣违法车辆,并责令限期处置车辆。
案例四
2026年7月27日,沐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沐川至大楠8公里至100米开展日常检查。15时36分许,刘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四轮摩托车经过检查点。
经查,刘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车辆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
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刘某某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050元的行政处罚,暂扣违法车辆,并责令限期处置车辆。
案例五
2026年7月28日17时52分许,驾驶人叶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四轮摩托车行经犍为县滨江路翡翠城外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经查,叶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车辆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
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叶某某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050元的行政处罚,暂扣违法车辆,并责令限期处置车辆。
案例六
2026年7月29日,沐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新永路2管理100米开展日常检查。9时59分许,郭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四轮摩托车经过检查点。
经查,郭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车辆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请勿购买、乘坐、驾驶此类“老头乐”!
这类车辆多数无法登记上牌
不能购买保险
出了事往往维权无门、赔偿无着
看似省事、省钱,实则隐患巨大
不买、不坐、不开
才是对自己和家人最实在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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