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驾驶证敢深夜上路
遇检不配合弃车逃跑
到底会面临什么处罚?
7月22日,合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合山市八二路路段组织开展夜间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一起无证驾驶、遇检弃车逃逸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22时11分许,执勤民警在开展例行路面核查工作中,发现一辆车号牌为桂G****2的小型轿车驶来,随即示意驾驶人熄火下车,接受检查。不料,该车驾驶人石某心生畏惧,突然推开车门,弃车向路边空地快速逃窜。
他逃
他追
他插翅难飞
既然人跑了,那车总还在吧?随后,执勤民警优先采取劝导处置方式,通过车辆预留的联系方式主动联系驾驶人石某,督促其主动到大队接受处理,并依法联系拖车将涉事车辆带回大队暂扣处理。
经调查核实,民警确认了驾驶人石某的身份,核查确认其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就是没有证而已,我没有驾驶证害怕被处罚……”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石某坦言自己当天晚上是去街上喝茶,因为知道自己没有驾驶证,看到交警后害怕被处罚所以就逃跑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石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宾交管普法小课堂
很多像石某这样的驾驶人存在一个误区,认为无证驾驶只要跑掉就没事了。其实不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来宾交管温馨提示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在此,来宾交管送给各位驾驶人三个“千万”:
1.千万不要“无证”上路。未经正规培训考取驾照,遇突发情况往往手忙脚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负责。
2.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逃避检查不仅逃不掉,反而会因妨害公务或阻碍执行职务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3.千万不要“任性妄为”。配合检查是公民的义务,遇事冷静处理,切莫因一时冲动,让“小违章”变成“大拘留”。
与其当场狂奔
不如平日守规
平安回家
才是最近的路
签发:李 晨
审核:龚 莫
责编:何 欣
视频:庾 璇
来源:合山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觉得好看点个【在看】再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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