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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的阿强反映,与邻居阿红存在土地使用纠纷。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邻居阿红多次用车将通行道路堵住,导致阿强通行不便,希望记者介入调解。
道路反复被车辆封堵
阿强表示,自家进出的道路多次被邻居阿红用小车堵住,日常出行处处受限,长期僵持之下,他坦言自己“人都快要崩溃了”。
对于堵路行为,邻居阿红有着不同说法。阿红称,该道路属于公共道路,所有人都可以通行。
阿红还表示,此前自己想在门前空地停车,却遭到阿强用叉车挡路,一气之下才选择用小车堵路,直言“他要堵就一起来堵”。
双方存在分歧
阿强表示,这条石子路归其个人所有,且道路平整工程由他全额出资修建。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道路一侧有一处空地,后期被邻居阿红购入。空地与道路以围墙作为分界线,阿红一方希望借用该道路通行,进出自家空地。
阿红:“我们希望车辆放在里面,大家不要堵着路,他们也比较好进去。”
阿强表示,自己并不阻拦外来车辆正常通行,但阿红的地块原本没有规划配套通行道路,若要长期借道,理应提前协商补偿,不能强行占用道路。
阿红透露,阿强一方曾提出,若想借用道路通行,需支付二十万元补偿费用。
对此,阿强方解释,之所以开出这样的价格,是因为本身并不愿意出借道路。而阿红仅愿意补偿五千元,双方诉求差距过大,始终无法协商一致。
街道介入:择期组织二次调解
记者从新民街道综治中心了解到,阿红一方建房时未预留通行通道,房屋紧贴地界修建,若需通行应当与阿强一方协商解决。
目前,双方在补偿金额、土地使用权归属上均存在较大争议,街道后续会另寻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邻里纠纷需理性处理
1、邻里因道路、地界产生矛盾,优先通过社区、街道综治中心、调解工作室协商,避免互相堵路激化矛盾;
2、若需长期借用他人出资修建的道路,提前沟通通行时长、使用范围、补偿标准,形成书面约定;
3、若对方持续堵路影响出行,可留存车辆堵路照片、视频证据,向街道、司法所申请调解,调解无果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远亲不如近邻,一条通行小路影响着两家人的日常起居。希望双方在街道组织的调解中各退一步,理性协商借道补偿方案,撤除路障恢复道路畅通,妥善化解多年邻里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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