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诉讼并不可怕,即便是被人起诉当被告了,也不一定是什么大事,所以一定不要着急。

绝大多数案件都是小案子,很多都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可以通过跟对方协调调解的方式解决,也不用去请律师、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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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普通的争议不大的拖欠物业费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

2.并不是只要被起诉了,就会被采取什么措施。在这个过程中,最多只是会被财产保全而已。

而且即便财产保全了,这跟最终的判决结果也没有必然联系,也有很多虽然前期被保全了,后期却判决被告胜诉了的案件。

3.正所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并不是你只要觉得自己有理,就是开庭也不去,或者即便去了,也就随便说两句。这是万万不可的。

因为要想让法官、让一个局外人去相信你认为的事情,是需要通过证据来证明的。

因此,如果被起诉了,一定要尽多地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有利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然后在开庭的过程中都举出来。

有可能自己不一定会法言法语,但是可以用朴素的方法,表达明白自己的观点。

4.一定记住:不能逃避,不能看见法院的传票就不想去,这是对自己最不利的。

一旦自己不去法院,就有可能会缺席判决,这时候非常就有可能对方说啥是啥。

5.无论向法庭的陈述,还是提交的证据,都必须得是真实的。当然,不排斥一定程度的选择性陈述。

否则,如果发现你做虚假陈述或者提交虚假证据的话,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有可能是罚款甚至是拘留。

6.拿到了一审的判决书,发现自己败诉了,也不要慌,因为我国实施的是两审终审制。

除了实施小额诉讼一审终审的之外,绝大多数案件都是可以上诉的。

也就是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5天内提起上诉

这时可以有针对性对于自己不足的部分,提出事实和主张。

当然,同前面一样,必须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果只是上诉,但没有拿出什么证据,那么很难会改变一审裁判结果。

7.如果案件比较疑难复杂,那么就有必要聘请一名律师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律师是先收费的,而且律师不允许承诺肯定会胜诉。

另外需要说明,即便是最终你胜诉了,你所付出的律师费也很难让对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