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南沙区应急管理局挂网公布《广州市南沙区“4·18”一般高坠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报告显示,对江西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某轨道交通佛山工程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共罚款156万元,对三家公司的时任法定代表人共罚款约4.59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南都·湾财社记者结合7月公示的《广州市南沙区“4·18”一般高坠事故调查报告》,并通过企查查、天眼查核验主体工商信息,还原通报中6家涉事企业完整名称:

▲土地出租方:广州业筌投资有限公司

▲厂房权属方: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佛山工程有限公司

厂房承租方:广州新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方:广州市柏莱司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总承包单位:江西南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江西科锐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值得留意的是,高坠事故发生在2025年4月,而同年5-6月,厂房租赁单位、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相继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

闲置地铁工程厂房转租

屋顶建分布式光伏发电

调查报告披露,这起悲剧发生在闲置地铁配套厂房改造光伏项目施工现场,涉事厂房产权归属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佛山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早上6时45分,南沙黄阁镇虎沙大道60号厂房内发生高处坠落事故,最终造成一名施工人员身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资料显示,2016年11月,广州业筌投资有限公司向小虎村承租虎沙大道60号地块,次年4月转租给中铁二十三局轨道佛山公司,租赁期限至2037年3月

企业在地块上建成预制构件厂房、搅拌站及配套办公用房,厂房投产初期主要为广州地铁18号线、22号线供应混凝土预制构件。相关地铁线路竣工之后,这片厂房长期闲置

为盘活存量国有资产,中铁二十三局轨道佛山公司在2023年2月与广州新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签约,将地块、建筑物及配套设施整体出租,用作盾构内衬管片生产基地,租期延续至2037年3月

租赁合同约定,中铁二十三局轨道佛山公司有权监督承租方环保、安全生产等运营情况,并安排3名管理人员负责场地协调、设施看管工作。

随后,新瑞生态科技与广州市柏莱司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分布式光伏能源管理协议。

柏莱司作为投资方,租赁厂房屋面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全权负责项目投资、设计、施工与运营,光伏设备产权归柏莱司所有;项目产出电力优先供给新瑞生态科技使用,剩余电量并网售卖,计划2025年3月开工、6月完工。

1工人未接受三级培训

上工首日作业45分钟即高坠

引发事故的工程项目,正是柏莱司投资的800KW分布式光伏项目,选址于4号车间屋顶,屋面施工面积7000㎡,规划年均发电量约91.87万度,项目总投资270万元

2025年1月,柏莱司与江西南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光伏安装合同,柏莱司提供屋顶场地与并网备案资料,江西南敏新能源作为总包,负责材料采购、设备安装以及系统并网调试。

双方并未签订专项安全管理协议,合同内也未清晰划分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而后,江西南敏新能源又将光伏安装劳务分包给江西科锐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公司委托冷某担任现场负责人,统筹人员调度、工程质量与现场安全管理。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

务工人员周某为江西籍,年仅46岁。

在2025年4月17日由江西科锐源劳务公司派驻项目现场,上岗前没有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4月18日清晨6时许,劳务公司安排工人登上4号厂房屋顶开展光伏支架安装作业。

6时45分,周某在进行打胶作业时,不慎踩踏屋面采光板,从高处坠落,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6天后,江西南敏新能源、江西科锐源劳务公司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协议。

经调查组核定,本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135万元,主要包括丧葬补助、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相关支出。

5家公司总共被罚156万元

三家公司法定代表人也被罚

调查报告指出,事故直接原因在于周某安全意识薄弱,高空作业未佩戴安全带、安全绳;屋面采光板区域没有铺设防护垫板,也未设置警示围挡、兜底安全网、生命绳等防护设施,工人冒险在压型金属屋面行走施工,踩破采光板发生坠落。

同时多家企业存在明显安全管理漏洞。

江西科锐源劳务公司

01

不具备劳务施工资质,违法承接劳务项目;未落实工人岗前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排查机制缺失。

事故发生前一日,现场已经出现工人踩踏采光板险情,但企业没有及时处置,最终酿成悲剧。

柏莱司工程有限公司

02

存在违法发包行为,未严格审核合作单位资质,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电力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同时未能及时发现总包再次违法分包给无资质劳务公司的问题。

中铁二十三局轨道佛山公司

03

早在事故发生9天前,也就是2025年4月9日,中铁二十三局轨道佛山公司管理人员巡查时,就发现屋面正在开展光伏施工作业,随即出具书面巡查记录,要求新瑞生态科技立即停工。但承租方收到整改通知后,并未停止光伏项目施工。

厂房权属方中铁二十三局轨道佛山公司同样履职缺位,没有统一协调管理承租方安全生产工作,也没有持续跟进、督促停工指令落地。

除此之外,江西科锐源劳务、江西南敏新能源、广州柏莱司三家企业时任法定代表人,均未能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结合《广州市南沙区“4·18”一般高坠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五家涉事企业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合计罚款156万元;三家企业时任法定代表人合计被罚约4.59万元。

其中,江西科锐源劳务、江西南敏新能源、广州市柏莱司工程各处罚50万元,广州新瑞生态科技罚款4万元,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佛山工程有限公司罚款2万元

最新报告指出,事故发生后,江西科锐源劳务、江西南敏新能源、柏莱司三家涉事企业事后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并承诺不再开展相关业务;因逾期未缴纳罚款,相关处罚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企业现已不具备持续经营条件。

中铁二十三局轨道佛山公司针对场地租赁安全监管盲区、承租方管控薄弱、外包工程监管缺位等问题落实整改。

新瑞生态科技已解除光伏项目合作协议;柏莱司全面叫停施工现场作业,有序组织人员撤离、设备清场、工程量核对等收尾工作。

来源:南方都市报

报料&商务+v:nsbul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