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规范我市职业培训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参训群众的合法权益,严厉整治无证办学、超范围培训、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乱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湖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市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审批、具备合法办学资质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同时向社会公众郑重告知如下:
一、合法培训机构认定标准
正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必须双证齐全、信息一致、合规运营。一是持有人社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二是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机构实际办学地址、培训职业工种、办学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必须与审批登记信息完全一致,严禁擅自变更办学地址、超核定范围开展培训活动。
二、本次合法机构公示名单
本次公示机构为截至2026年7月30日,经我市人社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年检合格、正常运营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后续我们将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智慧人社”“湘就业”APP/小程序等平台动态更新合法机构名单,及时注销关停不合格机构、公示新增合规机构,持续净化职业培训市场环境。您可在报名前通过上述渠道查询最新机构名录,或致电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0731-28681532)核实资质。
三、温馨安全参训提示
1.谨慎甄别资质。广大市民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请主动核验办学许可证、登记证书等有效资质,仔细核对培训项目是否在许可核定范围内,坚决拒绝无证办学、异地办学、超范围培训的机构。
2.规范签订合同:报名缴费时必须与培训机构签订正规培训服务合同,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退费规则、保障条款等内容,妥善留存合同、缴费票据、聊天记录等凭证,切勿轻信口头承诺。
3.警惕虚假宣传:高度警惕“包就业、包高薪、百分百取证”等虚假宣传,拒绝一次性缴纳高额长期培训费,远离私人私下招生、线上无资质网课培训、挂靠代办培训等违规行为,防止培训诈骗、卷款跑路等风险。
四、投诉举报渠道
为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维护良好的培训市场秩序,市民如发现无证办学、超范围培训、虚假宣传、违规收费、恶意退费难等违法违规行为,可随时向人社部门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731-28681532(职业能力建设科)。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常态化开展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巡查检查、年检审核,坚决取缔非法办学机构,严肃查处各类违规办学行为,规范行业办学秩序,全力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正规、优质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特此告知。
附件:株洲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清单.docx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4日
来源 | 株洲人社
编辑丨刘琰
审核丨刘跃辉
校对丨符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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