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魏其濛
一起非法填埋垃圾案,需要查明污染范围、评估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一处高原山体滑坡,需要分析是否由人为活动导致;一起非法采砂案,需要确定海砂的来源、非法采砂范围、采砂方量并评估海洋生态损害程度……
这些看似不相关的案件,都离不开同一项专业工作——环境损害司法鉴定。
作为我国司法鉴定领域“最年轻”的门类之一,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不仅要查明生态环境损害事实,还要对损害程度、修复方案和损害数额进行科学鉴定,为司法机关案件办理、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和开展生态修复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近日,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跟随司法部组织开展的“‘一带一路’法治同行”暨涉外法治建设主题采访活动,走进位于上海的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这是我国司法鉴定领域的重要科研机构,业务涵盖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和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长期承担全国重大、疑难、复杂及涉外案件鉴定工作。
第一次办案,就遇到了“硬骨头”
在研究院,记者见到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室的鉴定团队。成立短短几年,这支由不同专业背景人员组成的年轻团队,已经办理各类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案件500余起。他们的工作足迹遍布雪域高原、江河湖海、森林湿地和城市乡村,在一次次现场勘查中寻找生态损害背后的科学答案。
郭雪艳便是这支团队中的一员。
2016年,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积极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着手筹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室,并与华东师范大学共建联合研究平台。2019年,长期从事生态环境研究的郭雪艳加入团队,从高校科研工作者转型成为国家首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是一项全新的司法鉴定门类,没有太多成熟经验可以借鉴,很多案件都是第一次遇到,很多技术方法都是在办案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的。”郭雪艳说。
这种探索,很快便从她参与办理的第一起案件开始了。
从高校实验室走向司法鉴定一线,郭雪艳成长很快。她说:“科研可以围绕一个问题持续探索,但司法鉴定面对的是已经发生的事实,需要在有限时间内查明原因、固定证据,为案件办理提供支撑。”
她参与的第一起案件,就是上海某郊区非法填埋“毛垃圾”案。随着案件调查深入,摆在鉴定团队面前的问题一个接一个:垃圾埋藏范围如何确定?最深埋到哪里?有哪些污染物?是否已经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污染范围有多大?生态环境需要怎样修复?修复费用如何计算?
每一个问题都没有参考答案。白天,他们奔波于现场勘查;晚上,围坐在一起讨论方案、查阅文献。遇到专业问题,就向土壤、地下水、地质、水文等领域专家请教;现场钻探时,又向施工师傅学习钻机操作和地层判断。
为了赶在高温天气垃圾腐败加剧前完成勘查,团队几乎每天清晨便驱车一个多小时前往现场。垃圾一经开挖,刺鼻气味扑面而来,工作服很快被汗水浸透。
为了找到埋藏在地下深处的垃圾,团队首先调取不同年份的遥感影像,比对土地变化情况;随后利用物探雷达对近万平方米区域进行全面扫描,根据地下介质对电磁波的不同响应,锁定重点区域,再通过钻探验证。
最深的钻孔接近10米。由于垃圾成分复杂,即使采用套管护壁,钻孔仍不断塌陷,现场勘查持续了一个多月。
“最后挖出来的时候,塑料袋、织物、铁丝、床垫……什么都有。”郭雪艳回忆。
最终,团队综合垃圾清运处置费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费用、生态环境损害等因素,形成司法鉴定意见,为案件办理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提供了关键技术支撑。
“司法鉴定不仅要查清污染事实,更希望让违法者真正认识到生态环境损害的代价。”郭雪艳说,“环境修复往往需要漫长时间,也需要付出巨大的社会成本。相比事后修复,最重要的还是守住生态保护的底线。”
上山下海,在现场寻找答案
从新疆草原到青藏高原,从长江口到南海之滨,只要发生重大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工作人员都会尽快赶赴现场。
如今,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室共有6名具有不同专业背景的博士鉴定人,以及2名负责实验室检测和野外勘查的鉴定助理。生态学、环境科学、地质学、遥感、海洋科学等不同专业背景的成员组成了一支跨学科团队。
他们调查过非法采矿导致的草原生态破坏,参与过秦岭非法猎捕羚牛案件,评估过违规喷洒农药造成的动植物死亡,也经常受理群众身边的噪声污染、光污染等环境纠纷。对于他们来说,没有固定的办案现场,也没有固定的工作节奏。
“很多案件都有很强的时效性。”郭雪艳说,“污染现场会随着天气变化、施工活动甚至潮汐涨落发生改变,我们必须尽快赶到现场,把最关键的证据固定下来。”
今年4月,一起发生在西藏的非法破坏山体案件,让团队再次踏上高原。涉案人员未经审批私自挖山建房,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山体滑坡,不仅堵塞了317国道,还损坏了通信设施。为了查明滑坡是否由人为活动导致,研究室联合地质专家赶赴现场开展调查。
海拔4000多米的高原,远比大家预想的更加严酷。刚下车不久,队员们便陆续出现头痛、胸闷、呼吸急促等高原反应,稍微蹲下查看地形,起身时眼前便一阵发黑。
但现场调查不能等待。大家一边吸着氧,一边开展勘查工作:对照历史遥感影像分析山体变化,利用无人机获取现场三维数据,并结合地形地貌、地质条件等信息开展综合研判。“西藏高原生态环境非常脆弱,一旦山体遭到破坏,如果不能及时治理,后续还可能引发新的滑坡。”副研究员张骏彧介绍说,团队对山体开挖前后的地形变化、坡体结构和稳定性进行研判,再与地质专家共同论证不同修复方案。“复杂环境损害案件往往不能依靠单一技术作出判断,需要把遥感分析、现场勘查、地质工程等不同专业方法结合起来,才能较为完整地还原损害发生过程,为成因分析和修复方案制定提供依据。”
最终,团队提出5套修复方案,并综合生态保护、工程可行性和治理成本等因素,形成了司法鉴定意见,为后续生态修复提供了科学依据。
海上的调查又是另一番考验。
2022年,在海南某大型人工岛项目中,办案机关发现有人非法开采海砂。非法采砂范围有多大?采走了多少海砂?造成了怎样的海洋生态损害?这些都直接关系案件定性和生态赔偿。
为了回答这些问题,团队连续多日在海边开展现场调查。
烈日暴晒下,海滩表面温度很高,仪器设备被晒得发烫。调查人员需要趁着潮水变化,一次次往返于岸边和采样点之间,完成海底测量、沉积物采集和现场记录。
无人机航拍、水下声呐探测、钻探取样、海洋沉积物分析……不同专业人员分工协作,再结合水动力、生物资源调查等数据建立数学模型,最终确定了非法采砂范围、采砂方量以及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程度,为案件责任认定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提供了关键依据。
在助理研究员程宽看来,与传统意义上的环境监测不同,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面对的是司法案件,每一个数据、每一项结论都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我们不仅要回答有没有污染,更要分析污染形成原因、环境损害程度,以及相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程宽说,“很多案件没有现成经验可循,每到一个新的现场,都意味着新的挑战。”
几年间,团队几乎走遍了不同类型的生态环境损害现场。
办案十分辛苦,成就感也是实实在在的。
郭雪艳说:“每办完一个案件,我们都希望少留下一处生态伤痕。虽然修复需要很长时间,但只要能够让破坏者依法承担责任,让生态环境得到恢复,这份工作就是值得的。”
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堂新的实践课
相比传统司法鉴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涉及生态学、环境科学、地质学、水文学、海洋科学、遥感等多个学科。一项鉴定往往需要实验室检测、现场勘查、模型分析、修复方案设计等多个环节,也常常需要不同专业人员共同完成。
“很多案件都是第一次遇到。”郭雪艳说,“每接到一个新案件,我们都会问自己:损害是怎样发生的?需要哪些专业共同参与?有没有更科学的方法把问题解释清楚?”
也正因为如此,研究室里的每个人都保持着不断学习的状态。
副研究员董如茵加入研究室近3年。刚参与鉴定工作时,她每次出现场心里都会有些忐忑,生怕遗漏任何细节。一次次跟着团队开展现场勘查、参与案件讨论,她逐渐明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不仅需要扎实的专业基础,更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每办完一个案件,我们都会复盘讨论,哪些地方还能做得更好,哪些技术还能进一步完善。”对她而言,现场也是最好的课堂。
近年来,研究室不断将遥感监测、无人机航测、地理信息系统、生态模型等新技术应用于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实践,并把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转化为科研课题,推动相关技术不断完善。
张骏彧对此感触很深。“科研更关注探索未知,而司法鉴定首先要回答案件中的具体问题。”他说,“每一项分析结果最终都有可能成为法庭上的证据,因此每一个数据、每一次推算、每一项结论,都必须建立在充分、可靠的科学依据之上。”
近年来,团队在环境损害评估、生态修复、污染溯源等方向持续开展技术攻关,不少研究成果应用于鉴定实践,不断提升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水平。
在研究室主任马栋看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发展,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过程。“这项工作起步时间并不长,很多案件没有成熟经验可以借鉴,很多技术方法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他说,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涉及环境科学、生态学、地质学、遥感、海洋科学等多个学科,面对复杂案件,仅靠单一专业很难完成鉴定任务,必须依靠团队协同、优势互补,才能形成客观、科学的鉴定意见。
几年间,研究室逐步形成了一支由不同学科背景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从现场勘查、实验室检测,到数据分析、模型构建,再到修复方案制定,团队成员各展所长、密切配合,在一次次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不断积累经验、提升能力。
马栋说,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从来不是一个人的工作。“每一份鉴定意见背后,都凝聚着不同专业人员的智慧和努力。我们希望用科学的方法还原事实,用客观的证据服务法治,让每一份鉴定意见都经得起科学和法律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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