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4日,经济日报刊文披露:市场监管总局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卡点堵点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不当实施信用评价设置招标投标区域壁垒等典型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很多投标人对"区域壁垒"这四个字并不陌生——在外省是A级信用,到另一个省连基础分都拿不到;明明资质够,却因为不在当地的"红名单"里被拒之门外。这种"以信用之名行壁垒之实"的操作,正在被持续压缩。
一、"一地一策"为什么是个痛点
过去,各地区自主制定本地招投标信用评价规则,企业跨区域投标需要适配各不相同的评分标准,各地评价结果互不认可。少数地区还借助差异化信用条款变相设置市场准入门槛。
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张建律师的评价很直白:"随着《办法》实施应用,将逐渐告别'一地一策',有了'全国一把尺'"。
二、第44号令给出的制度闭环
2026年7月3日公布、2027年1月1日施行的《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令2026年第44号),从规则层面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
1. 评价主体上收
规定由国务院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确定本行业统一的公共信用评价规则,地方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行政监督部门不得自行开展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
2. 划定评价"负面清单"
在评价方面,明确不得根据不同区域、所有制形式、规模等设置差异化得分,或将业绩、市场占有率等不能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纳入信用评价范围。
3. 应用层面反壁垒
在应用方面,要求不得将评价结果作为唯一条件或赋予不合理权重,不得区别对待不同地区、所有制形式、规模的企业的同一等级信用评价结果。
三、"全国一把尺"对投标人的实际意义
对外地企业(跨区域经营):
在A省积累的信用,到B省同样管用
不再需要为每个省份单独"适配"信用评分体系
"一处守信、处处受益"的公平待遇真正落地
对信用优良企业:
第44号令不只是"惩恶",更是"扬善"。对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场景包括:
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优化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提高预付款比例和进度款支付比例
采用差异化保函(保单)费率
降低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
简化公共服务程序
这意味着:信用越好,投标的综合成本越低。
对失信企业:
反向挤压效应明显。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在委托代理机构、选聘评标专家、开展评标、确定中标人等环节,都应当查询招标投标领域公共信用信息。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拒不履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5类严重失信信息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否决其投标,招标人不得将其确定为中标人。
四、给投标人的3条行动建议
1. 信用体检常态化
定期登录"信用中国"网站,输入企业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看是否有未处理的行政处罚公示、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自查不是"出事后的补救",而应成为投标前的"常规动作"。
2. 把"守信"做成经营策略
在保函费率、保证金缴纳、检查频次等方面,信用优良企业能拿到实实在在的差化待遇。把合规经营、按时履约、诚信投标内化为企业KPI,比任何投标技巧都管用。
3. 跨区域投标前,重点核验三类信息
企业在"信用中国"的公示状态是否干净
目标省份是否有未了结的行政处罚或合同纠纷
是否存在法定的"不可修复"情形(部分严重失信行为有法定冻结期)
信用新规的本质,是让"技术过硬、报价实在、守信合规"的企业真正赢回市场。
当"全国一把尺"取代"一地一策",当"守信受益"落到保函费率和检查频次上——招投标市场的底层逻辑,正在被重写。
2027年1月1日,第44号令正式施行。距离现在还有不到5个月,正是企业做信用体检、重塑信用策略的黄金窗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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