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内首部针对微短剧的专门规章。这意味着微短剧野蛮生长的“野生”时代宣告结束。
“《办法》一是明确了微短剧的定义和规范适用的范围;二是分级管理和审查先行,避免短剧内容违规和加强传播的监管;三是强调技术规范,细致对内容、台词和标题的审查,针对性地对AI内容明确标注义务;四是明确主体,微短剧进行备案不仅是对责任主体的落实,也有利于相关权利主体进行诉求时有明确、清晰的责任主体;五是平台责任,该办法对播出单位即平台的责任做了明确的要求,也有利于加强平台自律管理;六是知识产权的重点保护,明确微短剧的知识产权及相关引导。”福建格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曾明泉解读道。
微短剧告别“野蛮生长”
经过近几年的高速扩张,微短剧早已不再是边缘小众的网络内容品类。行业测算显示,微短剧已经稳步站上千亿级风口,全网用户达7.18亿,网民渗透率70%,人均每日观看时长129分钟,使用时长已经超越传统长视频平台。体量做大的同时,AI技术大规模介入生产链条,也带来版权模糊、AI内容边界不清、部分小程序渠道监管缺位等一系列新老问题。市场规模、用户体量、技术变革多重因素叠加,整个行业都在呼唤一套专门、系统的管理制度。从这个角度看,《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出台,既是监管补短板,更是行业发展的内在所需。
此次《办法》对微短剧作出明确定义,即指单集时长少于20分钟,主题主线明确、故事情节连续完整、人物角色突出的剧集。值得关注的是,新规实现传播终端与播出渠道全覆盖,不仅包含短视频平台,小程序、IPTV、互联网电视、有线电视等渠道,手机、车载屏、智能穿戴设备等各类接收终端,全部纳入统一监管范畴,补齐小程序等曾经存在的监管灰色地带,做到全域统一标准。
“过去几年广电总局围绕微短剧出台的一系列通知,为行业立起了规矩;这次《办法》的突破在于把过去行之有效的治理要求系统化为一部覆盖微短剧全生命周期的专门规章。”在听花岛总制片人赵优秀看来,《办法》形成了全链条、分层级、可落地的统一监管体系,从前置备案、内容审核、上线标识、平台责任、违规处罚全部明确成文,权责清晰、标准统一。“标志着微短剧这一新兴文艺品类,告别野蛮生长,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精品化发展的新阶段。”
明确分层分类管理制度
在备案公示上,《办法》明确分类分层管理制度,依照投资额度、题材等分为一类微短剧、二类微短剧和三类微短剧,分类实行备案公示和发行许可制度。一类微短剧针对大额投资作品,或是涉及政治、军事、外交、民族、宗教、国家安全、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要求拍摄前完成备案公示,成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广电部门审核,取得《微短剧发行许可证》方可上线。二类为投资额度相对不大且为一般题材的微短剧,完成备案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后播出。三类为投资额度较低且为一般题材的微短剧,简化行政审批,由播出平台落实主体责任,进行播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
“过去几年,微短剧产量持续增长,已远超此前电视剧管理的传统方案所能承受的体量,分级分类的管理回应了微短剧产业快速发展的现实需求。”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朱春阳说。而将平台纳入微短剧治理主体,也是此次《办法》体现出的重要变化,符合平台经济监管重心下移的要求。“当前微短剧行业的生产主体以中小企业为主,这也决定了平台在微短剧的监管中扮演着更为重要的角色。行业监管部门则应主要聚焦重大、敏感题材管理,在守住意识形态红线的同时提升治理效率。”
赵优秀介绍,过去几年,广电总局的分类标准一直在动态优化,从早期的重点100万元、普通30万元,调整到今年初的重点300万元。“这次《办法》最大的突破,是把‘投资额度+题材’双维度分类,正式写入了部门规章。这解决了‘怎么分、谁来审’的顶层尺度问题。”在他看来,分层监管并不会改变企业坚持精品化创作的底层逻辑,“但会让立项流程更加前置化、规范化,我们在项目策划阶段就同步考虑备案路径和审核要求,这恰恰与精品化路线高度契合。”同时,他也认为,三类通道保住了小微创作者的灵活度,把备案改为平台自审,效率更高。“但‘自审’不代表没门槛,平台责任反而更重。”
行业竞争从数量比拼转向质量较量
面对AI浪潮带来的产业新课题,《办法》也作出针对性回应: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制作的微短剧,应依据有关规定在每集明显位置添加提示标识。AI重塑产能,但AI生成内容的伦理争议也随之而来,《办法》将AI内容标识写入规章,直面新技术带来的治理命题。同时,《办法》也列明内容禁止性条款,对歪曲历史、低俗猎奇、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内容划出刚性红线,倒逼创作端摒弃“流量至上”思维。
在赵优秀看来,合规门槛抬升带动行业出清是必然趋势。“观众对快餐式爽剧的审美疲劳在2025年集中爆发,大家开始渴望有情感、有温度的现实主义作品。比如《家里家外》系列摒弃强冲突,用生活流叙事打动观众;《少夫人来自东北》系列则凭借温暖的情感内核,不仅拿下国内播放冠军,更成为出海标杆。”他认为,对头部企业而言,机遇在于行业竞争从数量比拼转向质量较量。他说,目前行业主要关注两点实操细节,一是具体分类额度的官方细则,二是AI短剧的标识规范和版权确权配套。“对听花岛这样坚持精品化的短剧制作团队而言,规则越清晰,创作越安心。”
“对微短剧公司来说,《办法》的出台,既是前置风控合规约束,也是长期规范化发展的制度指引。”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微短剧出品人陈琪说,把微短剧定性为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抬高准入门槛,淘汰无序内卷,重塑行业格局,尊重原创打击侵权,划定题材创作边界,制定内容负面清单;将令小作坊、无资质的公司生存空间收缩,泛滥的“无备案短剧”被清理;规范经营、风控完善、题材正向、注重原创、秉持社会效益的微短剧公司红利将会显现。他建议,微短剧公司应深耕优质内容,开发正能量题材,调整制片流程,把备案环节纳入项目时间轴,从内卷式流量博弈转向IP化精品竞争,向品牌剧场、定制短剧、衍生内容、文商旅体展农联动拓展。
在繁荣市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朱春阳进一步提出,还需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和行业自治体系。例如,通过行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支持优质企业发展,同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深度参与行业治理。此外,鼓励创新、扶持中小企业也是推动微短剧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路径。“《办法》的出台只是第一步,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还需要根据产业实践做出进一步调整,避免‘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问题发生。”
原标题:《《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9月1日正式施行,对行业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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