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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乘飞机出行的小伙伴注意了!4日,南航黑龙江分公司发布消息表示,自8月5日零时(含出票日期)起,南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将有所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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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此次调整后,国内航段(包括国际航线国内段)800 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成人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费,相较于调整前同等航段降低了10元;800 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成人旅客收取70 元燃油附加费,相较于调整前同等航段降低了30元。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按民航局规定享受优惠的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以及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800 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 20 元,800 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 元,让旅客出行更加经济实惠。
南航温馨提示:
本次调价仅针对南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收取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如在2026年8月4日(含)以前购买的国内客票,在2026年8月5日(含)以后进行变更,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节永志
图片由南航提供
编辑/初审:刘奕萱
复审:王履臻
终审:徐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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