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火气 和为贵
市井烟火里,小本经营承载着千家万户的生计。一次摊位间的摩擦,让摊位相邻的两人对簿公堂。近日,泗阳法院通过耐心调解,让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从“怒目相向”到“握手言和”。
案情简介
王某与化某一同在某学校门口摆摊。因摊位相邻,双方在日常经营中积累了一些不快。一次口角争执中,化某将王某打伤。后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化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15000余元。
调解过程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并未简单“一判了之”。通过仔细阅卷和庭前沟通,法官发现双方矛盾根源在于日常经营中积累的小摩擦,诉讼更多是“争一口气”,并非不可调和。直接判决不仅可能激化矛盾,也难以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调解中,法官首先给予双方充分的倾诉空间,让情绪得以释放。待双方情绪平复后,法官从法律角度详细分析了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同时从情理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都是为生活忙碌的生意人,一次冲突可能让几个月的辛苦付诸东流。经过多轮沟通,法官适时提出调解方案,将各项赔偿项目合并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总额。最终,化某当场支付赔偿款9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说法
王某与化某的纠纷,标的额不大,却是市井摊主间矛盾的典型缩影——摊位相邻,难免磕碰,起于口角、激于情绪,因互不相让,最终走上法庭。
对摊主来说:
诉讼从立案、开庭到判决,少则数月,若进入执行程序则耗时更长,时间就是收入。调解的价值,恰恰在于在法律框架内为双方提供了一条既分是非、又不伤和气的出路。
本案调解成功后赔偿款当场到账,免去了后续执行的奔波,让双方把时间和精力放回自己的生意上。
在此提醒广大摊主朋友:
做生意讲究的是和气生财,日常经营中多一分谦让,少一分计较。遇事切忌冲动——“打赢了赔钱,打输了住院”,最终都是自己吃亏。发生纠纷后,理性协商、依法维权,才是化解矛盾的正途。
编辑 | 徐子涵
校对 | 王 洋
审核 | 朱兴剑、朱静
终审 | 杨 清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图片均来源于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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