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上观新闻)
店内的老食客见老板有烦心事,便主动提出帮忙,殊不知是一场套路的开始……
李老板经营着一家炒面摊,住在附近的张某总爱过来吃上一碗,一来二去两人慢慢熟络起来。后得知竟是同乡,彼此间又多了几分亲近。2023年11月,李老板向张某倾诉,称自己有一笔50万元的赔偿款讨要无果,颇为苦恼。得知李老板有难处,张某立马回应自己可以帮忙追讨债务。张某称自己是一名货车司机,跑业务时结识了两名北京的“领导”,能轻松追回赔偿款。于是,李老板当即委托其帮忙处理。
此后,张某便以跑腿奔波、疏通人脉、打点领导关系为由向李老板索要费用。除此之外,他还频繁以各类个人事由伸手要钱,包括日常吃饭开销、身体生病急需用钱、家中长辈离世等原由索要钱财。李老板念及对方四处奔走,便将这些钱款视作酬谢,尽数应允,前前后后转了3万多元,全力配合张某“办事”,可赔偿款始终没有音讯。数次催讨无果后,张某直接失联了。2024年10月,李老板选择报警。2026年5月,脱逃在外的张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经调查,张某所谓的货车司机身份纯属捏造。因个人积蓄耗尽、无力承担日常开支,他刻意打造出常年跑运输、人脉广的人设,借同乡信任布下骗局。事实上,张某并不认识什么领导,自始至终也没有为李老板开展过任何追款的相关工作。
经审查,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路费、生病等多种事由,骗取李老板3万余元,数额较大,所得款项用于个人开销,无经济偿还能力。松江区检察院日前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最终松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未退出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检察官提醒,熟人、同乡并非绝对可靠,切勿轻信他人“人脉广、有门路”的虚假说辞。生活中遇到债务纠纷、办事求助等问题,务必通过合法正规渠道解决,一旦发现疑似诈骗行为,及时保存证据并报警。
■记者 陈菲茜 通讯员 潘颖
■编辑 陈菲茜
■栏目责编 李于伯 ■栏目主编 颜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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