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平安银行提问:“上市公司股息个税税率20%,但转让发现贵司适用25%的税率补缴个税,且除息日后的买入转让同样补缴了全额个税。查看贵司6月5日的2026-025号公告显示每10股发放现金股利3.6元,1月内的的转让补税0.72元,经计算适用的税率为25%。请问这仅是计算疏忽还表示贵司的财务管理出现了不可忽视的漏洞?贵司是否会采取必要的更正措施?”

针对上述提问,平安银行回应称:“您好。此次公告披露:国内投资者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2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6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0.72元税额为派发股息3.6元的20%,不存在适用的税率为25%的情况。感谢您的关注。”

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