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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我国第一部反网暴法律《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反网暴法)发布,向社会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稿共六十条规定,七个章节按不同治理主体和环节划分:平台治理、政府治理、社会共治、司法保护等,并在附则中排除了通过网络举报违法犯罪的情况。

此次发布反网暴法,是对网暴问题和社会呼声的积极回应。近年来,随着我国网络普及、网民增多,网络暴力也频频出现,不仅存在侮辱谩骂、造谣诽谤、嘲讽歧视等传统语言暴力行为,还出现了AI造谣施暴、合成虚假照片、制作表情包等新型网暴行为,既对网暴对象造成伤害也对网络生态造成“污染”。

虽然现行多部法律中都有规制网暴的条款,相关部门印发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等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现有法规分散作用有限,反网暴专项立法处于空白,从民间到人大代表等均呼吁制定反网络暴力法。从此次发布的反网暴法内容来看,基本上顺应了社会治理期待,但还需要立法环节好好“打磨”。

网暴之所以频发,原因之一是很多施暴者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网暴,而是发表正常评论。反网暴法明确了网络暴力的定义,即通过网络对个人、组织集中或者持续实施的侵害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的行为。这清晰界定了网暴对象和具体侵权行为,可提升网民认知,避免错判。

网暴频发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部分网络平台未能“守土尽责”。反网暴法第二章就是平台治理,通过12条具体条款明确了平台的义务。平台应该做什么,规定比较清楚,想再偷懒耍滑恐怕很难了。平台既然享受互联网发展红利,就有责任有义务守好阵地,要通过技术防暴、人工反暴等,确保用户合法权益。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过去网暴受害者想维权面临的最大阻力是取证难、举证难,平台不配合或配合不积极。而反网暴法要求平台在显著位置向用户提供网暴快捷取证等功能,这对于方便网暴受害者取证至关重要。而且,还明确了几项协助责任,如自诉案件可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检察机关也可以提起公诉。

另外,反网暴法罚则部分也有亮点。比如,平台违反反网暴法单项条款最高可能被罚200万元,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最高可罚1000万元,并且可以被吊销相关营业执照或者业务许可证。这对平台将会产生明显倒逼作用。对于“大V”违规处罚、网暴精神损害赔偿等规定,也有现实意义,规制效果值得期待。

不过,该反网暴法目前只是征求意见稿,还处于“打磨”当中。笔者以为,要重点听取曾经的网暴受害者及其家属意见,以及公检法一线办案人员和实操律师的看法。因为这几个群体亲历过网暴,更有发言权。只有广泛征求意见+征求重点人群意见+多轮审议,才有望将这部法律“打磨”成一把“反暴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