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8月4日发布《关于对山西忻州神达花沟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12·20”事故予以统计核销的公示》。

2025年12月20日6时40分,山西忻州神达花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沟煤业)在治理“南帮1410水平运输道路安全挡墙高度不足”隐患过程中,现场安全员杨某、指挥员孙某平和李某春指挥停车后,司机赵某不听从指挥,突然加油倒车掉入集水坑,造成司机赵某死亡。

2025年12月24日,山西局组织原平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成立事故调查组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过程中,花沟煤业对该起事故原因存疑,称死者赵某疑似自杀,并于2026年2月4日提请原平市安委办对2025年“12·20”事故进行进一步核查。

3月24日,原平市人民政府向山西局提交了《关于山西忻州神达花沟煤业有限公司“12·20”事故申请核销的报告》,认定花沟煤业“12·20”事故死亡1人原因为当事人赵某自杀,属非生产安全事故,申请对花沟煤业“12·20”事故予以核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核销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对花沟煤业“12·20”事故予以统计核销情况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的统计核销情况有异议或有意见,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如实反映,书面反映者须署真实姓名。

本期编辑 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