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致癌毒油持续延烧,台糖5月就已验出中联、福懋油品苯骈芘超标,却未通报主管机关,卫福部指台糖收到的只是原料并非产品,未通报不违反《食安法》。对此,国民党立委罗智强指出,2024年的卫福部解释“原料”要通报,否则开罚;2026年的卫福部却觉得原料不用通报,这不是双标护航、什么是双标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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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智强在脸书表示,检调查出,台糖在5月就验出超标7倍的毒油,台糖却“知毒不报”。这几天经济部、卫福部极力帮忙开脱,说台糖是“好宝宝”,没有通报义务、没有责任。所找的理由是,台糖采购的粗油只是“原料”,不符合食安法所规定的“产品”,因此高雄市、台南市认定没通报未违法,“中央”也尊重。

罗智强指出,这说法遭高检署主任检察官陈宏达打脸,陈宏达认为“通报是法律明定的义务”、“行政机关(经济部)对法律的解释不能无限上纲”。

罗智强举例,2024年爆发辣椒粉含致癌苏丹红事件,食药署的新闻稿清楚写到:“食品业者于发现原料或产品有危害卫生安全之虞时,应主动停止制造、加工、贩卖及办理回收,并通报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违反者,依食安法第47条第2款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罗智强直言,2024年的卫福部解释“原料”要通报,否则开罚;2026年的卫福部却觉得原料不用通报,这不是双标护航、什么是双标护航?政府不追究通报的法定责任,甚至还大放厥词帮台糖护航,用解释架空法律,无视法定责任。这次滥用解释不追究,那以后食品业者检验原料出问题,是否也免除了通报责任?

罗智强强调,就是这种推卸责任、文过饰非的作法与心态,一再导致食安破口。“知毒不报”的台糖,也让自己成为这次未能及早防堵毒油的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