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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下雨,家里就滴答漏水,主卧甚至没法住人,多次反映却始终没彻底解决。”近日,滨州沾化区御景花园小区的崔女士向媒体反映,自家房屋交付后两年便出现渗水问题,有过维修但并没有根治问题。且在质保期限上说法不一,漏水原因也可能牵扯到楼上违规搭建阳光房问题,让她陷入维权困境。
具体详情请看齐鲁台小溪办事栏目的报道:
看完这个视频,不难感受到崔女士的无奈与委屈。花了大半辈子积蓄买的房子,住进去没多久就开始漏水,跟物业反映了多次,等来的却是各种推脱和敷衍。从2023年发现问题到2025年才迎来简单维修,结果还没能在根本上解决问题。换谁碰上这种事,心里都不好受。
说到底,这不是什么技术难题,漏水就是找源头、堵漏洞的事。之所以拖了三年都解决不了,说白了就是责任方不想担责、不想花钱,完全漠视业主的居住权益。最后吃亏的只有老老实实的业主。
对此,律师的解读十分中肯,也点出了问题的关键。
律师的说法很有道理,根据物业服务合同,若其他业主在楼顶公共区域加盖阳光房,物业有义务采取恰当手段要求其拆除并恢复原状,同时排查漏水原因并及时修复。即便确定是加盖阳光房导致漏水,物业也不能以此免除自身的管理责任,仍需积极协调相关方解决问题,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毕竟物业作为公共区域的管理者,不能因第三方侵权就推卸自身的服务与管理义务。
好在现在住建部门已经介入,希望能尽快厘清责任,给崔女士一个合理交代。
在此也提醒广大业主,遇到房屋质量问题时,要及时留存证据,通过合理合法途径维权,同时也呼吁相关责任方切实履行义务,主动担当作为,保障业主的居住权益。
(本文素材来源:齐鲁电视台小溪办事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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