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郑会民自己垫了一千多万给文汇达公司建厂房,活干完了对方一直没给钱,他不是老板只是包工包料的施工人,垫的钱都是自己的。到2019年,邯郸中院判决文汇达公司要还他500万加利息,另外一笔966万加利息归邯一公司,郑会民的前妻武丽娜后来帮他跑执行的事,成了实际追债的人。
其实早在2014年,丛台区法院就查封了那栋厂房,但没有贴封条,也没有发布公告,导致武丽娜完全不知情,她还以为房子仍是自己的,继续投入资金进行修缮,等到2019年她正式申请执行时,才发现资产早已被锁定,只是没人告知她,在这五年期间,厂房出租收取了500万租金,全部进入被执行人腰包,法院对此未加管理。
2025年6月24日,武丽娜到法院交举报材料,结果被十多个男工作人员围住,整整三天不让离开,晚上有人动手打她,还当众扒掉她的衣服进行羞辱,相关视频后来被删除,武丽娜被送医治疗,这件事一直没人解释,也没人处理,直到2026年5月25日,武丽娜又去信访局反映执行卡壳的问题,丛台法院执行局长郭红波给她打电话,说“我缺钱,给我送点钱”,还暗示“冯院长挺喜欢你,你把握机会”,武丽娜偷偷录下这段对话,录音至今还保留着。
7月17日,法院突然发来执行通知,说要拿厂房抵债,但得先补交380万土地款,可法律条文写得明明白白,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只针对建筑物本身,不包括土地价值,而且债权总额是1466万,比厂房的流拍价1732万还低,根本用不着补钱,这明显是在人为设置障碍。
执行法官尹新琼和苏延华多年来一直未处理那套资产,租金达到五百万元却无人过问,法定孳息也从未扣除,2025年拍卖前,法院声称需征询开发区意见,但开发区直接回函否认曾参与任何沟通,整个过程没有任何记录,也没有明确对接人员。
武丽娜被关了十五天,本来该到时间才放人,结果第五天就让她出来,条件是逼她写下保证书,答应永远不去信访和举报,后来在七月二十八日,又有人找她谈话,要求她别再网上说这些事情,她举报的那些事,院里领导都装作没听到,院长冯志勇被问到是不是说过喜欢武丽娜,他只回答绝对没有这回事,但从不调查清楚,副院长闫帅直接说没听说过,郭红波开始不接电话,后来改口说是诬陷。
她不是公司法人,只是实际干活的人的前妻,身份在法律上有点尴尬,临漳法院两次确认了她的优先受偿权,一次是判决,一次是调解书,但丛台法院就是不认,执行权好像变成了某些人的私产,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2026年7月23日,这位女士实名向邯郸市纪委监委举报郭红波存在索贿和性骚扰行为,案件已被受理,但至今没有任何进展,在这三年里,她遭遇过殴打、拘留和恐吓,录音被威胁删除,说话被人堵嘴,每次找人反映情况,对方都告诉她再闹下去会更麻烦。
有次我翻看法院执行案例,发现一个常见现象,当租金或资产处置的收入没有进入财政监管账户,而是由执行部门私下控制的时候,拖延处理反而对他们最有利,这已经不是个别事件,而是制度漏洞长期养成的习惯,另外,对女性举报人使用带有性暗示的言语施压,也不是头一次发生,江苏和湖南都出现过类似情况,手法几乎一模一样,先让当事人感到难堪,再迫使她们保持沉默。
临漳法院已经做出判决,丛台法院却一直不配合执行,跨区域的协作机制根本起不到作用,这份判决书最终变成一纸空文,武丽娜还在等待结果,等待有人能给她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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