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讯 (主笔 杨剑峰)在南宁新一轮城市更新、旧改启动之际,新版房票制度即将出炉。

所谓房票,是指被征拆人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相关部门出具给被征拆人用于购房的结算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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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发展日新月异

2年前,南宁在广西率先实施房票安置政策,拓宽了被征拆人的补偿安置渠道,缩短安置过渡周期。

因该政策将于2026年8月9日有效期届满。为进一步优化房票安置政策,结合南宁实际情况,有关部门制订了新的房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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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房票

据了解,从今年年初开始,南宁住建、自然资源部门到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等发放房票较多的城区,开展政策调研,收集、听取征拆一线人员对房票的意见和建议。

随后,在2026年4月和6月,先后两次向各城区、开发区、征拆部门征求意见,共收到相关单位的反馈意见36条。经过多次修改后,终于形成了新版房票管理办法——《南宁市征拆住宅房屋房票安置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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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苍岭正进行改造

对比2年前的房票安置办法,新版房票管理办法主要有两大内容进行了改变。

首先,房票购房的类型更丰富了。以前,房票只能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新版房票管理办法,南宁参考了南京市房票的做法,新增房票可用于购买住宅、公寓、商铺、办公楼、写字楼、车位、工业用房等新建商品房。

其次,是修改了国有土地上房票价值计算方式。以前,产权调换按建筑面积1:1.3计算。现在按1:1.15计算。即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的房票价值=被征收房屋周边(或同土地级别)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单价×被征收补偿面积×1.15。

新制度对集体土地上房票价值计算方式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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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征拆管理

集体土地上被拆迁人自领取房票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房票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办理备案的,城区政府按照房票价值的1.2%计算给予现金奖励;第7个月起至12个月内使用的,按照本房票价值的0.6%计算给予现金奖励。

国有土地上被征收人自领取房票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房票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办理备案的,城区政府按照房票价值的5%计算给予现金奖励;第7个月起至12个月内使用的,按照本房票价值的2.5%计算给予现金奖励。

房票的使用期限、使用流程、转让规定、价格结算、资金来源等,新版房票管理制度与以前一样,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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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村大力征拆

西乡塘区新阳街道永和村,在城中村改造中,在南宁率先让拆迁户使用房票购房。通常情况下,城中村改造需要三年半以上时间才能安置。拆迁户使用房票,就可以直接购买商品房,从拆迁到搬到新家只需半年左右时间,实现了从“人等房”到“人选房”的转变。

最近,民族大道、星湖路周边约4000亩老城区将进行更新、改造的消息,引起大家关注。这些片区以国有土地为主,当中还有麻村、南湖村等城中村。有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又有房票辅助,将给城市更新提供更多赋能。

新出台的房票管理制度有效期5年,政策实施时间更长。《南宁市征拆住宅房屋房票安置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的征集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