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四点多,天色还没亮,保洁阿姨已经拿着扫帚在园区里打扫了。晚上快十点,五十四岁的保安还在厂区里来回巡逻。
像他们这样过了五十岁还在一线干活的劳动者,全国有八千多万人。
从今年7月1日开始,第一部专门针对超龄劳动者的新规定正式施行。这次调整涉及到加班、社保、辞退三个方面的具体规则,和以前有很大不同。
如果不把这些条款搞清楚,实际工作中很可能吃亏。
先看加班这块。以前最让人难受的是身体已经吃不消了,还得硬撑着继续干。新规明确了一般情况下单位不能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只有碰到突发公共事件、设备抢修这类紧急状况,才能临时安排加班,而且必须经过本人书面同意。加班费也要按照劳动法足额支付,平时加班给一点五倍工资,周末加班给两倍,法定节假日给三倍。规定的核心意思很清楚,想让大龄员工多干活,就得多付报酬。
再说社保问题。很多大龄打工人心里一直惦记着一件事,就是社保缴费年限还没凑够。五十二岁的李阿姨在超市做收银,她的社保还差三年才满十五年。以前碰到这种情况,她只能自己全额缴纳,一个月要出一千三百多块,这笔钱占了工资快三分之一,生活压力很大。
七月之后,选择变多了。需要延长缴费的,可以继续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还有一条更实用的政策,只要单位和员工商量好,单位也可以帮超龄劳动者缴养老保险。李阿姨找老板谈了一次,老板看她干活踏实,同意把单位那部分承担下来。现在她每个月只需要掏三百多块,负担明显减轻了。另外,新规要求单位必须给超龄劳动者单独上工伤保险,个人不用出钱。万一在工作期间受了伤,医疗费用和赔偿金都从工伤保险基金里出,不用自己硬扛。
最后是辞退方面。以前有些公司觉得大龄员工好说话,随便找个理由就让人走,赔偿也不给。新规明确规定,单位不能因为年龄问题就随意辞退超龄劳动者。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干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到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如果是违法辞退,还要赔偿双倍。
说到底,新规的目的不是偏向哪一方,而是让劳动市场更加公平合理。那些五十岁、五十五岁还在上班的人,已经在社会上奔波了大半辈子。他们是别人的父母,也是别人的亲人,更可能就是未来的我们自己。把对这部分人的保障做得更到位,整个社会也会更有底气。
七月份开始,新规给所有大龄打工人提供了更踏实的保障。把这几条政策琢磨明白,该争取的权利别含糊,该协商的事情别拖着。自己的事情,自己要多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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