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对相关进口打印复印办公设备发起了对外贸易国家安全调查。

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为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商务部可以自行或者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就对外贸易中有关国家安全利益的事项进行调查。此次调查是中国首例对外贸易国家安全调查。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本次调查内容为评估相关装有外国系统软件的进口打印复印办公设备对我国对外贸易国家安全利益的影响,调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对象的进口情况,进口产品、技术或服务对国家安全利益影响,国内需求情况,进口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国内产业满足国家安全利益的能力和水平,相关外国政府政策和措施对我国国家安全利益的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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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33号,本次调查对象为装有外国系统软件的具有打印、复印功能的进口办公设备。

其中,外国系统软件是指由外国个人或实体开发、测试或维护的驱动软件和嵌入式软件。

上述公告称,为评估对外贸易中货物、技术和服务对中国国家安全利益的影响,调查机关可以对以下事项进行调查:调查对象进口情况;进口产品、技术或服务对国家安全利益影响的情况;相关领域国内需求情况及对国外货物、技术或服务的依赖情况;中国国内相关产业发展现状及受进口影响情况;中国国内相关产业满足国内需求和国家安全利益的能力和水平;相关外国政府政策和措施对中国国家安全利益的影响以及其他影响对外贸易中国家安全利益的事项。

据悉,本次调查应在立案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利害关系方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对立案和调查程序相关问题的评论意见提交至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下一步,调查机关将依法开展调查,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权益,根据调查结果,客观公正作出裁决,坚决维护中国国内产业合法权益和国家安全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