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陈女士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凭实力考了个笔试第一。本以为是板上钉钉的事儿,结果还没面试呢,报考学校的老师就找上门,话里话外让她主动放弃,还说第二名愿意给她几万块补偿。陈女士果断拒绝,硬着头皮去面试,结果面试现场直接被第二名贴脸开大:“我当时都求你别来了,你还来!”更让她崩溃的是,几个月投诉下来,石沉大海不说,最后公示名单里,没她,有第二名。这事儿,换谁不得气到心梗?
一、笔试第一还没焐热,“劝退”电话就打过来了
陈女士这次考的是雷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高中舞蹈岗,笔试成绩实打实的第一名,本来满心欢喜准备资料审核。结果4月28号,一个自称学校“高老师”的人加她微信,上来就语音轰炸,先是说她教师资格证有问题,把陈女士吓了一跳,可没两句又改口说没问题。陈女士当时虽然觉得有点奇怪,但也没往歪处想,以为就是流程沟通。谁能想到,半个月后,这个“高老师”又来了,这回直接摊牌:笔试第二名愿意出几万块,买你放弃面试。陈女士这下彻底懵了,一边录音一边追问对方到底是什么身份,对方倒是坦然,说是作为学校老师,找到她信息很正常。陈女士没犹豫,当场就给拒了。
二、面试现场遭遇“贴脸开大”,第二名直接放话
陈女士本以为拒绝了就没事了,专心准备面试。可面试当天,她刚进考场,就碰上了那位第二名。这位对手不仅不避讳,反而大大方方在考场里跟几位老师聊天,说自己母亲就在这个学校任职,希望以后能跟母亲一起工作。这还没完,对方径直走到陈女士面前,甩下一句:“我当时都求你别来了,你还来!”这话说得,好像这岗位是她们家承包的一样。陈女士心里咯噔一下,但面试在即,她只能先压住情绪硬着头皮考完。可考完之后,她是越想越后怕,越想越觉得这水太深了,于是果断向雷州市教育局等部门投诉反映。
三、投诉几个月没回音,等来的却是对方被录取
陈女士本以为,自己笔试第一,又有录音证据,投诉上去怎么也得有个说法。可现实给了她一记闷棍,几个月过去了,她没收到任何回复。更扎心的是,8月3号,雷州市教育局发布拟聘用公示,名单里没有她这个笔试第一,反倒是那位面试现场高调“认亲”的第二名赫然在列。陈女士彻底坐不住了,无奈之下只能找记者曝光。而湛江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称,经核查,第二名考生的笔试面试分数都没问题,所以才按程序公示。目前,湛江市教育局表示已启动调查。
法律分析
第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招聘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面试前劝退、承诺补偿等行为,已明显干扰正常招录秩序,涉嫌违纪违规。
第二,若查证“高老师”确系校方人员且传话内容属实,则其行为不仅违背职业道德,更可能构成对招录公平性的破坏,相关责任人将面临政务处分乃至法律责任。
第三,若第二名考生的录取依赖于人情关系或利益交换,一经查实,其录用资格将被取消,并记入诚信档案库,数年不得报考。招考单位若存在监管失职,同样需承担相应后果。
陈女士的遭遇之所以引发众怒,是因为它刺痛了无数考生对“公平”二字的信任。公考之所以被称为“独木桥”,正是因为大家相信,这座桥只认分数不认人。可如果笔试第一名的考生,在面试前要面对金钱劝退和关系户的正面挑衅,那拼命刷题的意义何在?
这件事给所有考生和招录单位都提了个醒:
第一,面对不合理“劝退”或疑似干扰,一定要像陈女士一样果断录音留证,并坚持走正规投诉渠道,绝不轻易妥协退让。
第二,招录单位必须对面试前的异常沟通“零容忍”,一旦查实存在私下交易或人情干扰,必须严肃处理,否则损害的将是整个公考体系的公信力。
第三,监管部门不能坐等媒体曝光才行动,对于考生的合理投诉,应在规定时限内给出明确答复,用透明和效率来打消公众疑虑。
讨论话题
1. 面试现场直接说“我母亲在单位任职”,这种操作算不算违规?招聘单位难道事前不知道这层关系吗?
2. 笔试第一,面试却被逆袭,在分数不公开、不透明的情况下,如何让考生相信没有“暗箱操作”?
3. 如果最后查出来第二名确实没问题,那之前“劝退”的电话和现场“认亲”的言行,又该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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