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五年一月的河南荥阳,冷得跟往年一样。
一条省道穿过县城边缘,路两边是落光了叶子的杨树。 快过年了,街上人多,摩托车三轮车挤成一团。 派出所的民警在例行巡逻的时候拦下了一个男人。 查身份证。 那人掏不出来。
带回去一比对,系统里弹出来的信息让在场所有人的困意瞬间消失了。
王书金。 这个名字关联着好几条通缉令。 河北警方已经找他找了快十年。
荥阳这边立刻通知了河北。 广平县公安局的人当天晚上就出发了,副局长郑成月带队,开了大半宿的车,天亮前赶到了荥阳。 他们等这个人等了太久,一路上谁都没心思睡觉。
在荥阳看守所的审讯室里,郑成月第一次见到了王书金。
瘦,黑,中等个头,长了一张放在人群里根本不会有人多看一眼的脸。 说话的时候语气很平,甚至可以说配合得过了头。 郑成月还没怎么问,他自己就开始往外倒了。
一件。 两件。 三件。
每交代一件,郑成月就在本子上记一页。 强奸,杀人,抛尸,时间地点,怎么下的手,怎么处理的后事。 他说得很细,有些细节细到让人后背发凉。
说到第三件的时候,郑成月以为差不多了。 这几年压在手上的积案,跟王书金能对上号的,大概也就是这些了。
但王书金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他说,还有一件。
地点在石家庄西郊,一片玉米地。 时间是九四年夏天,具体日子记不太清了。 受害的是个年轻女的,骑一辆自行车。 他说他把人拖进了玉米地,强奸之后杀了,尸体就扔在现场。
郑成月的笔停住了。
他抬起头,看了王书金一眼。 审讯室里只有头顶一盏日光灯,嗡嗡响。 王书金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像是在说一件跟自己毫无关系的事情。
石家庄西郊。 一九九四年。 年轻女性。
这几个关键词在郑成月的脑子里撞在一起,撞出了一身冷汗。 他知道那桩案子。 河北公安系统里待过些年头的人,多多少少都听说过那桩案子。 不是因为案子本身有多离奇,而是因为那桩案子在十年前就已经结了。
凶手抓到了,审了,判了,枪毙了。
那个人叫聂树斌。 被执行死刑的时候,只有二十岁。
郑成月合上笔录,快步走出了审讯室。 他需要马上核实王书金说的每一个字。 如果王书金说的是真的,那十年前那桩案子,就是天大的事。
他调出了当年的卷宗。
一九九四年八月五日,石家庄西郊孔寨村附近的一片玉米地里,一具年轻女性的尸体被发现。 死者康某,是石家庄一家工厂的职工,三十六岁。 尸体下半身赤裸,颈部缠绕着一件花衬衣。 现场勘查记录里写着,死者系机械性窒息死亡,全身没有肋骨骨折。
郑成月把王书金的交代材料跟卷宗放在一起,一条一条地比对。
时间,对得上。 地点,对得上。 受害人的基本特征,也对得上。
但再往下看,对不上了。
王书金交代说,他当时用脚踩了受害人的胸部,踩了好几下,很用力。 可尸检报告上白纸黑字写着,死者全身骨骼完整,没有任何骨折。 王书金交代说,他拿走了受害人的一些物品,具体是什么记不清了。 卷宗里对这些物品的记载跟他说的对不上。 最关键的是,王书金整个交代过程里,从头到尾没有提到一个细节:花衬衣。
那件花衬衣,是现场最重要的物证之一。 凶手用它勒住了受害人的脖子。 如果王书金真的是凶手,他怎么可能对这件东西只字不提?
郑成月不死心。 他又提审了王书金好几次,反复问,从不同角度问,把问题拆开来揉碎了问。 王书金始终坚持说,那件事是他干的。 他说他可以带路去指认现场,他记得那片玉米地怎么走,记得旁边有条水沟,记得沟边上有几棵树,记得那条小路往哪个方向拐。 他说不信你们带我去,我闭着眼都能摸到那个地方。
但对花衬衣、对踩踏胸部这些细节,他要么说不记得了,要么说的跟尸检报告对不上。
郑成月把情况整理成了一份完整的报告,附上王书金的讯问笔录和当年的卷宗复印件,逐级上报。
这份报告很快引起了上面的重视。 有关部门启动了复查程序。 但复查的结论是,王书金的供述与物证之间存在无法调和的矛盾,不足以推翻原案的判决。
郑成月后来接受过一些媒体的采访。 这个干了半辈子刑侦的老警察,说起这件事的时候,表情很复杂。 他没有直接说原案是冤案,但他反复强调,王书金的供述里有一些东西,不是亲身到过现场的人绝对说不出来。 而那些跟物证对不上的部分,到底是真的记错了,还是另有原因,恐怕只有把两边的证据全部重新捋一遍才能搞明白。
但案子最后还是到了检察院的起诉环节。
公诉方从王书金交代的几桩命案里,选了三桩证据链条相对完整的,提起了公诉。 那三桩案子的物证、人证、口供基本上能扣上,形成闭环。 石家庄西郊那桩案子,没有被列入起诉范围。
理由是充分的:口供与物证不能印证。 这是刑事司法的铁律。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二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书金系列强奸杀人案。
法庭里坐满了人。 旁听席上挤着两百多号人,有受害者的家属,有从石家庄赶来的市民,有政法学院的学生,有扛着摄像机举着录音笔的记者。 前排角落里坐着一个老妇人,头发花白,穿着一件洗得发旧的深色棉袄,从开庭到宣判,几乎没有说过一句话。
她是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
她的儿子因为这个案子被枪毙了。 她等了十几年,等来的不是翻案,是另一个男人在法庭上大喊着自己才是凶手。
审判长宣读了判决书。 认定王书金犯下三起强奸杀人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的话音刚落,被告席上的王书金突然挣脱了法警,整个人几乎是跳起来的,脖子上的青筋一根一根鼓了起来,冲着审判席的方向嘶吼了一嗓子。
声音很大,大到整个审判庭的声学空间都在嗡嗡作响。
他说,他杀了四个女人。 不是三个,是四个。 为什么只说他杀了三个?
审判庭里安静了大概一秒钟。 然后旁听席上炸开了锅。
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荒唐。 一个已经被判了死刑的人,嫌自己罪名不够重,嫌自己背的人命不够多,当着两百多人的面跟法官讨价还价,要求多算一条命。 这要么是疯了,要么是在耍什么花招,想靠装疯卖傻来拖延时间。
有人摇头。 有人窃窃私语。 有人觉得这个杀人犯在挑战法庭的威严。 法警迅速冲上去把王书金按住,把他摁回椅子上。 审判长敲击法槌,要求旁听人员保持肃静。
庭审在一种近乎混乱的状态下结束了。
但王书金没有消停。 他当场提起了上诉。 一般来说,死刑犯上诉,理由都是认为自己罪不至死,请求从轻改判死缓或者无期。 王书金的上诉理由完全不一样。 他不管量刑重不重,他只要求二审法院把石家庄西郊那桩案子也认下来,加到他的判决书里去。 他要法院认定他杀了四个人,不是三个。
张焕枝在那次庭审之后,继续着自己的上访之路。 这条路她已经走了很多年了。 一九九五年儿子被抓,一九九六年二审维持原判并很快执行,她连儿子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从那天起,她就背着一袋子材料,从石家庄到北京,从一个机关门口到另一个机关门口,递材料,等回复,再递材料,再等回复。 很多年过去了,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
王书金的出现,给了她一线希望。 如果王书金真的就是那桩案子的真凶,那她儿子就是被冤枉的。 但这一线希望很快又变得渺茫起来。 司法机关的态度很明确:口供和物证对不上,这个案子不能算在王书金头上。 这意味着,官方并没有因为王书金的供述而推翻原案的结论。
张焕枝陷入了更深的绝望。 一边是一个死刑犯疯了一样地要把案子往自己身上揽,另一边是司法机关用证据规则把这道门关得死死的。 她不知道哪边是真相,或者说,她心里已经认定了真相,但她拿不出能撬动司法程序的证据。
时间就这么一年一年地熬过去。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书金案进行二审开庭。
六年过去了,王书金还是那个样子,只是老了,头发白了,脸上的皱纹更深了。 但他的态度一点没变。 二审庭上,他依然反反复复地说石家庄西郊那件事,说得次数多了,连旁听席上的人都快能背下来了。 他还是那些话:时间记不太清了,但地方我记得,怎么走我记得,旁边有什么东西我记得。 你们不信带我去现场,我闭着眼都能找到。
检方再次出示了当年的尸检报告和现场勘查笔录,逐条指出他供述中的矛盾。 检方的逻辑很清楚:法律不是靠感觉和印象来定罪的。 你说你做了,但你说的跟尸体上呈现出来的伤痕特征对不上,跟现场的核心物证对不上,那法官就不能采信你的口供。 这是对所有案件当事人都适用的规则,包括被告人自己。
当年九月二十七日,河北高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认定王书金在西郊案上的供述与事实不符,不予采信。 死刑判决不变。
这个结果在程序上没有任何问题。 任何一个受过专业训练的法律人,看到那两份放在一起的笔录和尸检报告,都会得出同样的结论。 证据链扣不上,就不能定案,这是常识。
但把时间线拉长了看,这桩事从一开始就透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拧巴。
王书金到底是不是那桩案子的真凶? 他自己说是。 但他的供述漏洞百出。 有一个可能性是,时间隔了太多年,他确实把一些细节记混了。 他可能把好几桩案子的作案手法搅在了一起,或者当时作案时的某些行为在记忆里发生了变形。 这在心理学上是完全可能发生的,尤其是对犯下多起命案的人来说。 还有一种可能性,是他压根就不是那桩案子的凶手,他承认是因为知道自己是必死的人了,多背一条人命少背一条人命没有区别,但能搅浑水,能制造混乱,能让自己的名字跟一桩惊天大案绑在一起。 在死刑犯的畸形心理中,这种逻辑不是没有先例。
但问题是,就算他不是那桩案子的真凶,原案就一定是对的吗?
原案的定案依据是什么? 一九九五年,聂树斌被认定为杀害康某的凶手。 整个审判流程走得飞快,从案发到执行死刑,前前后后也不过一年多的时间。 那个年代的刑事审判程序,跟现在的标准比,差距有多大,法律圈的人心里都清楚。 定案的关键证据是什么,辩护权是否得到了充分保障,口供是怎么拿到的,物证链条是否完整闭合,这些问题在当年根本没有得到足够严格的审视。
后来媒体记者费了很大力气去挖掘这桩旧案的卷宗材料。 一些当年参与办案的人员也在不同场合被问起过这个案子。 挖出来的问题越来越多:关键证人后来推翻了证言;作案时间的认定存在疑问;现场提取的物证与聂树斌之间的关联性并不牢固。 这些疑点在当年一审二审的时候,要么被忽略掉了,要么被一句话带过。
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就因为这样一个漏洞百出的案子,把命丢了。
而王书金的出现,等于是在这潭死水里扔进了一块石头。 水花溅起来了,但很快又归于平静。 司法机关对待王书金的供述,态度是严格依法办事。 口供和物证对不上,不采纳,这没有错。 可问题是,原案的口供和物证就对上得严丝合缝吗? 如果原案的证据标准也按照审视王书金供述的这个严格程度来重新检验,它能经得起推敲吗?
这就是整件事最让人心里发堵的地方。
司法机器的运转,是讲程序的。 再审程序的启动门槛非常高。 不是你觉得冤,我觉得冤,新闻报得多了,社会反响大了,案子就能自动翻过来。 它需要新的证据,而且是那种能直接动摇原判决根基的新证据。 王书金的供述如果被采信,那它就是那个新证据,原案立刻就得翻。 但供述没有被采信,那它就不是新证据了,在程序上就跟不存在一样,原案的再审大门还是关着的。
这就形成了一个死结。 王书金是那个唯一可能解开这个死结的人,但他的供述卡在了证据规则的门槛上,进不去。 而他本人因为其他几桩已经定谳的命案,注定要被处决。 他一死,这个世界上可能就再也没有人能说清楚那一年石家庄西郊的玉米地里到底发生过什么了。
一些媒体人持续追踪这桩案件,写了很多报道。 《南方人物周刊》的记者在二审前后发过几篇长文章,详细还原了王书金案的来龙去脉,也采访了张焕枝,采访了郑成月,采访了参与过聂树斌案申诉的律师。 这些报道在网上传播开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这桩陈年旧案。 有人开始翻当年的案卷,找法律界的专家做分析,把原案和王书金的供述放在一起做详细的比对研究。
公检法系统内部,对这个案子的关注度也在上升。 河北的政法圈子里,对聂树斌案存疑的声音一直有,只是以前没有人愿意公开说。 王书金案一审二审之后,这种声音变得更响了。
二零一四年,事情出现了一个关键的转折。
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聂树斌案进行异地复查。 异地复查在刑事再审案件中是非常罕见的做法,通常只有那些案情重大、敏感度高、原审地可能存在不宜继续审理情形的案件,才会启动这种程序。 指定异地复查,本身就说明最高层对这桩案子高度重视,也说明原审结论可能确实存在问题。
山东高院的复查工作持续了一年多。 复查合议庭调阅了全部原始卷宗,找遍了能找到的所有当年的办案人员、证人、鉴定人,对一些关键物证重新做了检验分析,请了独立的法医学专家对尸检报告进行再次解读。 整个复查过程极其审慎,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
复查的结论,没有让公众等太久。
山东高院认为,聂树斌案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
二零一六年六月,最高法决定对聂树斌案进行再审。 再审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直接审理,审判地点设在沈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
审判长当庭宣布:原审判决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聂树斌无罪。
这一刻,距离聂树斌被执行死刑,已经过去了整整二十一年。
距离王书金在邯郸中院审判庭里嘶吼出那句质问,过去了将近十年。
张焕枝拿到了那份无罪的判决书。 这个等了二十多年的母亲,头发已经全白了。 她拿着判决书去了儿子的坟前,把那张纸一页一页地烧了。 纸烧得很慢,火光映在她脸上,表情平静得让人不敢多看。
二零一七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聂树斌案的国家赔偿问题作出了决定,向聂树斌的父母支付国家赔偿金共计二百六十八万余元。 金钱无法换回生命,但这是现行法律框架内能为冤案受害者家属提供的最大限度的弥补。
而王书金,在这整个过程中,一直待在死牢里。
再审结果出来的那天,看守人员告诉了他。 他的反应很淡,几乎看不出什么情绪波动。 他只是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 这些年来,他一遍又一遍地供述那桩案子,在法庭上喊,在审讯室里说,对着来采访的记者讲。 他到底是真的凶手,还是一个认领他人罪行的偏执者,随着最高法院那份无罪判决的落地,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不再是法律关注的重点了。
因为不管他是不是那桩案子的真凶,原案都已经翻了。 聂树斌是无辜的,这个结论已经由最高司法机关作出了权威确认。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日,王书金在河北被执行死刑。
行刑之前,程序上还有最后一道讯问。 办案人员问他,还有没有什么要交代的。 他还是那句话:石家庄西郊那个案子,是我干的。
没有人能验证他这句话的真假了。 他死了,把答案带走了。
回过头去看二零零七年春天邯郸中院那一幕,当时的旁听者们,包括很多赶去报道的记者,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见证一个多么沉重的瞬间。 他们只看到一个死刑犯在发疯,在胡搅蛮缠,在挑衅法庭的权威。 他们的哄笑声和交头接耳,是那一刻最正常不过的反应。 换谁在现场,大概都会这么觉得。
但那个瞬间被时间泡了十年之后,再捞起来看,分量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一个手染数条人命的死刑犯,在法庭上发了疯一样地要多认一桩案子。 他没有得到他想要的判决认定。 但他的那声嘶吼,像一颗打偏了的子弹,没有命中它瞄准的目标,却阴差阳错地击穿了另一堵墙。 那堵墙后面,是一桩尘封了二十年的惊天错案。
如果王书金当年没有喊那一嗓子呢。 如果他安安静静地接受了三桩命案的指控,被判处死刑,执行完毕。 那石家庄西郊那桩旧案可能永远就这么封存在档案室里了。 聂树斌这个名字会一直顶着杀人犯的头衔,他的家人会一直活在旁人异样的目光里。 那些在卷宗里沉睡了二十年的疑点,那些法医报告里对不上的细节,那些证人证言里前后矛盾的地方,可能永远没有人会再去触碰。
王书金的供述,本身没有成为翻案的直接证据。 但它起到了一个极其关键的作用:它在公众舆论场上钉下了一根楔子。 那声质问被媒体报道出去之后,舆论被点燃了,法律界的关注度被拉起来了,学者开始研究,媒体人开始深挖,人大代表开始写建议材料,异地复查和再审的程序被一步步推动起来。
这个作用,跟他是不是真凶,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没有关系了。
换句话说,一个罪大恶极的人,用一种极其反常的方式,撬动了另一起罪大恶极的错案。
这个事实本身,就让事情变得极其复杂和荒诞。 没有人会因为王书金客观上推动了聂树斌案的平反就觉得他是个什么东西,他犯下的那些罪行,够他死好几次的。 但历史的诡谲之处就在于,有时候因果链条就是这么缠绕的。 恶的枝干上,偶尔也会长出一片不那么恶的叶子。 这片叶子遮不住树干的丑陋,但它确实掉进了土里,滋养了一点新的东西。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那天,沈阳的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里,很多旁听的人都哭了。 张焕枝坐在那里,法官宣读到“宣告无罪”四个字的时候,她的身体晃了一下,旁边的亲属赶紧扶住了她。 庭审结束后,记者围上去问她有什么感想。 她对着镜头,嘴巴张了几下,最后什么都没说出来,只是哭。
那泪水里泡着的东西太多了。 二十一年的等待,从黑发熬到白发,从一个母亲熬成了一个老太太,期间经历过的冷眼、推诿、拒绝、绝望,不是当事人根本体会不了。 她一直说自己相信儿子是清白的,但相信归相信,在拿到盖着国徽公章的无罪判决书之前,她的相信在法律层面一文不值。 那个东西,她终于拿到了,可是儿子已经没了。
最高人民法院在宣判之后,也以非常罕见的姿态向张焕枝表达了歉意。 再审合议庭的成员在庭审结束后集体走到张焕枝面前,向她深深鞠了一躬。 这个鞠躬在法律程序里没有任何规定,也不是什么司法惯例,它纯粹是几位法官个人的表达。 法官们的脸上没有表情,但从那个弯腰的动作里,旁人都能感受到一种沉重。 他们代表这个司法系统,向一个被这个系统严重伤害过的母亲,表达了一种超越程序的歉意和慰问。
这桩案子后来成了中国刑事司法改革进程中绕不过去的一个标志性案例。 它直接推动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实践中的严格执行,推动了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进一步明确,推动了律师辩护权和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的制度完善。 每年法学院讲刑事诉讼法,讲到证据规则、再审程序、死刑复核的时候,这个案子都会被拿出来反复剖析。
聂树斌的名字,被刻在了中国法治进程的一个节点上。 代价,是他的命。
而王书金这个名字,也会被历史记住。 记住的方式,是一个极其复杂且令人不适的注脚。 注脚里写着一个杀人犯、一个冤死者、一个喊破了喉咙却没有被采信的口供、一场被迟到了二十一年的公正。 所有这些东西搅在一起,分不清哪样是哪样。
夜深了,广平县公安局的档案室里,郑成月当年手写的那份报告还躺在柜子里。 纸张已经泛黄,钢笔字迹有些模糊了。 当年他写这份报告的时候,大概没有想到,这个案子要等十几年之后才会等来那声无罪的宣判。 他也没有想到,那个在审讯室里平静地交代罪行的男人,会成为撬动一桩惊天错案的支点。
石家庄西郊的那片玉米地,早就不在了。 城市向外扩张,楼盘和厂房吞掉了原先的田地。 那条水沟被填了,那条小路被铺上了沥青。 当年的一切痕迹,都被水泥和砖石封存在了地下。 走在上面的人,不会知道自己脚下曾经发生过什么。
但历史不会因为地面被覆盖了就消失。 它会在某个时刻,从地下钻出来,用一声嘶吼,砸碎表面的平静。 然后告诉所有人,有些账,欠得再久,也得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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