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江新区童家溪司法所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司法行政职责作用,开展了辖区行政村“村规民约”,社区居委会“居民公约”内容的审查优化工作。
工作现场,司法所与相关村、社区的工作人员一起,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主体、内容等方面进行了逐一审查。
在审查过程中,一是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重点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逐条排查条款内容,对表述不当或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条款进行了优化修改。二是不得侵犯村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平等享有集体收益等合法权益。对审查出有分配集体资产不公正、不同等对待迁入人口的利益、违规设置罚款处罚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删除。三是制定或修订都必须全程履行法定民主程序,审查制定主体、修订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经过村民(居民)会议民主表决。
今后,童家溪司法所将结合实际,持续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合法性审查优化,定期开展对村规民约、憷民公约的“法治体检”,确保内容既尊重民意又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可操作性。(梁发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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