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梁传松

通讯员 孙庆 王晓旭

船舶长期锚泊待卸,船方与货主就滞港费用各执一词,矛盾越积越深。近日,黄石富池海事部门接到船员求助,一艘在港货轮因卸货延期,和货主产生滞期费经济纠纷,船方情绪较为激动。海事执法人员立即驾驶海巡艇赶赴现场,依托长江黄石段水上多元解纷平台,成功化解这起航运矛盾。

海事工作人员在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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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工作人员在进行调解

据了解,“江淮XX”轮从南通港驶往富池港,承运煤炭4300吨,7月8日抵达富池锚地抛锚等候卸货。按照双方约定,船舶等待卸货期限为7天,但船舶实际滞港长达20天,始终没有明确卸货计划。

长时间锚泊,让船方承受多重现实压力:船上生活物资补给、船员工资发放、银行贷款偿还等开支持续增加。船方提出,货主应当支付本航次运费及滞港费近7万元。但双方针对滞港费用计算标准分歧巨大,多次沟通均未能达成共识。船方既担心拿不到相应款项,又害怕持续滞留锚地影响后续营运,多方压力之下情绪激动。

接到求助后,富池海事处执法人员迅速登船开展调解工作,耐心倾听船方诉求,厘清纠纷核心在于滞期费认定。执法人员随即联系码头、货主,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与航运行业惯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同时依托“楚江红”党建联盟联动机制,协调码头单位共同参与调解,搭建多方沟通协商渠道。

经过多轮专业调解与耐心沟通,当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货主向船方一次性支付各类费用合计6.9万元;华新(武穴)码头于次日上午安排船舶靠泊卸货。至此,这起因船舶滞港引发的航运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长江富池水域航运繁忙,货物吞吐量近2亿吨,进出港船舶5.6万余艘次,年均到港船员超十万人次。为高效处置船员劳资、航运合同等各类矛盾,切实维护船员合法权益,实现“小事不出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黄石海事局联合武汉海事法院、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黄石市律师协会以及辖区港航企业,搭建长江黄石段一站式法律公益服务“三中心”,即多元解纷中心、水上法律服务中心、船员权益保护中心,打造水上矛盾前端化解阵地。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