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王上文 郭诗琪
发生交通事故,是直面责任还是躲避追责?正确答案只有一个——守法担责。可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试图“一逃了之”,最终难逃法网恢恢。
7月26日21时许,一辆车牌为鄂LG6***的轿车沿滨河东街往月亮湾路方向行驶时,先后与一台小车及一名行人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一人受伤,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将车辆驶离现场。目前,伤员已送往医院治疗,暂无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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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0时许,一辆车牌为鄂LH****的轿车行驶至潜山商业街(淦河大道路口)侧翻,造成车辆受损,车内人员受伤的单方事故。周边公交站台、广告牌、垃圾桶等多项公共设施被损坏。民警到达现场时,驾驶员及乘坐人员已弃车离开现场,侧翻车辆已及时拖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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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2起事故发生后,涉案驾驶人均未第一时间停车报警、处置善后,而是选择逃离事故现场。经调查取证,两名逃逸驾驶员已于7月31日被依法行政拘留。
咸安公安郑重提醒所有驾驶人,驾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请第一时间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拨打报警电话,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走了之。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能够引以为戒,守法出行、平安回家!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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