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4日,韩国总统李在明主持国务会议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大刀阔斧拆分检察系统权力:取消检察机关直接侦查、补充侦查权限,撤销检察厅,新设公诉厅专属起诉职能,至此,存续了72年的检察侦查时代就此终结。
韩国这场被包装成司法革新的改革,表层是优化司法分工,深层却是李在明为自身政治生涯避险、破解卸任清算困局的务实布局,也是李在明从当选韩国总统第一天起,就已经要志在必得了。
韩国政坛长久困于“青瓦台魔咒”:历届总统离任后多遭遇检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清算成为政坛常态。症结就在于检方手握侦查、起诉双重权限,能够自主针对政界人物启动调查,极易被在野势力操控,成为党派斗争的利器。
李在明领导在野党期间,也曾多次受到检察层面的调查纠缠,切身领教过检察霸权的威慑,这也是其推动修法的重要动因。
从制度设计来看,本次改革精准斩断检方“主动出击”的能力。今后刑事案件侦查权划归警察机关、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等独立机构,公诉厅仅负责庭审公诉,检察官无权自行立案调查公职人员。
这项改革相当于大大缩减了检察系统的权限,即便未来李在明结束总统任期,检察系统也不能单方面发起针对他的侦查,必须经由其他专门机构启动流程。
也就是说,今后不再存在人为选择性执法、突击清算的操作空间,相当于李在明提前为卸任后的人身安全与政治名誉筑牢防护墙。毕竟李在明身上还套有当年的司法枷锁,若不是当选了总统,现在还不知道在那里吃牢饭呢。
当然,改革披着法治化外衣,也能收获民意红利。拆分侦诉权实现部门制衡、减少司法政治化,契合民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帮助执政党积攒民意支持度。
但是,朝野争议从一开始便从未停歇,尤其是韩国最大在野党国民力量党持反对意见,显然也看穿了李在明背后的政治算计,直指此项改革“私意大于公义”,打算提请宪法法院裁决法案合宪性。
另一方面,由于国务会议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不仅取消了检察机关直接侦查、补充侦查权限,还撤销检察厅改设公诉厅做为专属起诉职能,检察官一下从香饽饽变成了不让人待见的职业,大批资深检察官批量离职,从而使韩国短期内贪腐案件取证效率或呈将下滑状态。
再一方面,看似韩国国务会议通过了《刑事诉讼法》,形式上可以规避一些司法风险,但实际矛盾点也会相应的会转化,譬如侦查权向警务体系集中后,警方若被党派渗透,依旧可能演化成新的斗争工具,那么魔咒只是转移了战场,并未彻底根除。
纵观全局,李在明以司法改革为名一举两得:对外塑造起了约束强权、推进法治建设的执政形象,对内拆掉悬在头顶的检察达摩里克之利剑,提前预留卸任避险后路。
虽然,困扰了韩国72年检察霸权落幕,韩国司法格局迎来重塑,可党派争权夺利对立的底层矛盾依旧存在,新一轮围绕侦查机构人事任免、监督机制的博弈,才刚刚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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