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长索贿骚扰女当事人被停职了。评论员们纷纷发表文章,深度剖析这起事件。但如果你仔细看这些评论文章,会发现它们不约而同地指向一个结论——停职只是第一步。停职不是终点,不是结局,不是交代。停职只是一个开始,后面还有调查、处分、追责、整改,路还长着呢。如果停职就完了,那这起事件就跟没处理一样。
评论员的剖析从几个角度展开。第一个角度是事件性质。一个法院执行局长向案件当事人索贿,还对女性当事人进行骚扰。这两个行为单独拎出来任何一个都够严重的,合在一起更是性质恶劣到了极点。索贿是经济腐败,骚扰是品行腐败。一个同时存在经济腐败和品行腐败的执行局长,他是怎么坐到这个位置上的?他的选拔任用过程中有没有人把关?有没有人发现过端倪?这些问题不只是针对他个人的,是针对整个干部选拔任用体系的。
第二个角度是权力制衡。执行局长手里的权力太大了。执行是法院判决落地的最后一环,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执行局长可以决定先执行谁的案子、后执行谁的案子,可以决定查封的范围和力度,可以决定拍卖的底价和方式。这些权力如果不受有效制约,就会被滥用。评论员指出,执行局长之所以敢向当事人索贿、敢骚扰女当事人,根本原因是他认为自己手里的权力可以让当事人不敢拒绝、不敢举报。这种权力傲慢是长期积累的结果,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
第三个角度是制度漏洞。评论员们不约而同地提到了执行权力的制度设计问题。执行权力的运行需要透明化——案件分配随机化,执行流程公开化,执行款物管理规范化。执行权力的监督需要多元化——内部有纪检监察,外部有人大政协和媒体监督,当事人有投诉举报渠道。如果这些制度都到位了,执行局长想腐败也没那么容易。但如果制度形同虚设,那腐败就是必然的。
第四个角度是警示教育的效果。这个法院在执行局长出事之前刚开完警示教育大会。评论员指出,警示教育大会开了,局长照贪不误。这说明什么?说明警示教育对于某些人来说就是走形式。你台上讲廉政、台下搞腐败的人,不是个别现象。形式主义的警示教育挡不住真正的腐败分子。要解决这个问题,不能靠多开几次会,而是要从制度上压缩腐败的空间。
评论员们的分析是到位的,但分析的目的是什么?是推动改变。如果分析完了,文章发了,热度过了,一切照旧,那这些分析就白做了。停职之后应该做什么?评论员们给出了明确的方向。
第一,彻底调查。停职只是暂停职务,调查才是核心。要查清楚这个执行局长到底索了多少贿、骚扰了多少人、经手的案件有没有不公正的问题。不能只查已经被举报的问题,要主动排查他任期内所有可能有问题的案件。
第二,严肃追责。如果查实了索贿和骚扰行为,该撤职的撤职,该开除的开除,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不能因为他是法院系统的"自己人"就从轻处理。恰恰相反,司法人员的腐败应该从重处理,因为他们是法律的执行者,他们的腐败直接损害了法律的权威。
第三,制度整改。一个人出了问题可能是个人原因,但如果制度不改,下一个出问题的可能就是另一个人。执行权力的运行机制需要改革——案件分配随机化、执行流程公开化、款物管理独立化。执行人员的监督机制需要加强——定期轮岗、财产申报、投诉举报保护。
第四,修复公信力。一个执行局长的丑闻对法院公信力的伤害是巨大的。老百姓看到这种新闻,会怎么想?"连执行局长都腐败了,法院还能信吗?"这种信任的流失是最可怕的。修复公信力不是发几篇正面报道就能做到的,需要通过实实在在的整改和公正的司法行为来重建信任。
评论员们说停职只是第一步,说得非常到位。但第一步之后能不能走好第二步、第三步,才是真正的考验。从过去的经验来看,很多事件的走向是:热度高的时候轰轰烈烈,热度过了就悄无声息。停职了,但不公布调查结果。处分了,但轻描淡写。整改了,但流于形式。如果这次也是这样,那评论员们的文章就成了废纸,公众的关注就成了白费。
执行局长被停职了,这是一个好的开始。但好的开始不等于好的结局。我们需要持续关注这起事件的后续——调查结果是什么?处分决定是什么?整改措施是什么?只有在这些问题的答案都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时候,这起事件才算真正画上了句号。在那之前,停职只是停职,不是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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