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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科左后旗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科左后旗胜利农场鹏展加油城加油员在加油过程中未穿防静电服,并提供现场照片。经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情况属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2项裁量阶次A 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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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0日,科左后旗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科左后旗金鼎加油城第三加油站加油员使用未采取有效防静电塑料桶加注柴油,并提供现场照片。经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情况属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2项裁量阶次A 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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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科左后旗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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