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据财闻海外资讯,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委)将于本月末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议10家券商、5家银行涉嫌国债招标串通一案,判定是否予以处罚。

涉案行为发生于2020年1月至2023年6月:15家机构在国债竞争性招标流程中,提前互通投标利率、交换投标信息,涉嫌投标串通、信息合谋。公平交易委员会认定,该行为推高国债中标利率,造成国库财政损失——国债中标利率越高,债券发行价格越低,政府实际可筹措财政资金随之缩水。

审查人员将该串通行为定性为极其重大违法行为,提出三项处置意见:下达整改命令、处以巨额罚金、将涉事企业及相关负责人移送检方追责。本次串通行为覆盖国债招标总规模76.2万亿韩元。韩国反垄断法规定,重大串通案件可按涉案营收的10.5%~20%征收罚金;若按上限测算,罚金最高可达15万亿韩元(约718.05亿人民币)。业内透露,审查人员给出的处罚区间为10.5%~15%,对应罚金规模8万亿~11.4万亿韩元。此前韩国串通案件最高罚金纪录为7476亿韩元,由四家面粉企业价格串通案创下,本案处罚力度或将大幅刷新历史。

机构抗辩理由涉案金融机构强烈否认串通指控,辩称国债价格、利率由二级市场实时形成,招标投标利率完全跟随市场行情,仅机构间信息互通无法人为操纵中标利率。公平交易委员会则反驳:涉案机构频繁、针对性交换投标利率,存在明确事前合谋行为。

罚金核算基准(核心分歧)公平交易委员会立场:投标串通案件须以国债中标总金额作为涉案营收核算基数;金融机构主张:罚金应仅以承销手续费、交易价差、中介佣金等实际净利润计算,不应将全部国债承销额纳入核算。

公平交易委员会预计本月末至下月初多次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综合考量市场冲击、行业连锁影响、涉事机构财务状况,最终判定串通是否成立、确定罚金量级。公平交易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审理将全面权衡各项因素后出具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