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导向,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部署要求,近日,富川县人民检察院打破案件质量评查“内部循环”,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2026年第二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以“开门评案、直面瑕疵、揭短亮丑”的务实姿态,把已办结案件摆上桌面接受外部“体检”。
本次评查由案管部门牵头,从2026年上半年已办结案件中,随机抽取不捕不诉案件共16件。通过“电子卷宗+纸质卷宗”双轨调阅,采取“交叉阅卷+现场问答+集中评议”的方式,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程序规范、文书制作、释法说理、办案效果等维度逐案“过筛子”,承办检察官当场认领问题、作出说明,把办案全过程摊在阳光下。
“这份不起诉决定书的结论部分关于退回补充侦查次数应表述‘经本院审查并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这份审查报告出现多个错别字”……评查员直指细节,评查小组既当“质检员”又当“被检查者”,对案件定性量刑、文书错别字、释法生硬等问题逐一登记,做到不掩饰、不辩解、不护短。
人民监督员林富艳说道:“此次案件评查活动,我深切感受到富川检察在司法办案中展现出的高度自觉与责任担当。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不回避问题,不遮掩短板,这种‘敢于亮丑’的勇气和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执着,让我真切地看到了检察机关刀刃向内、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决心。”
评查结束后,富川县人民检察院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纳入《案件质量评查问题清单》,建立台账闭环整改,推动评查成果落地见效。并将整改情况反馈人民监督员,邀请其对整改效果“回头看”。
下一步,富川县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以外部监督倒逼内部规范,让“揭短亮丑”成为提高案件质效的重要抓手。(雷杰芳)
来源:富川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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