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3月28日清晨,成都东郊热电厂的冲沙闸前,水面浮起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物件——那是一具人体躯干,没有头颅,没有双手,没有双脚,从颈椎到肚脐,孤零零地漂在沙河的水面上,像一截被遗弃的木头。

捞尸的工人起初以为是哪个工厂丢弃的塑胶模特,直到看清那惨白的皮肤和断裂的骨茬,才跌跌撞撞地跑向厂里的保卫科。

消息传到成都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时,墙上的挂钟刚刚指向八点,窗外的梧桐树刚抽出新芽,空气里还残留着昨夜春雨的潮湿。谁也想不到,这具残缺的躯干,将牵出改革开放后成都第一起雇凶杀人碎尸案,而亲自坐镇指挥侦破的,是刚上任不到一年的市公安局局长冯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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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的检验报告很快摆上了冯思平的案头。死者是一名体格健壮的男性,年龄在三十岁到四十岁之间,躯干表面没有任何抵抗伤,排除了中毒或窒息的可能,死因极有可能是头部遭受重击造成的机械性损伤。

胃内食物的消化程度表明,死者遇害时间在午夜到凌晨之间,而皮肤浸泡程度和镜检结果则显示,这具躯干入水已有两天。

更让冯思平皱眉的是,残肢的创口数量和长度、深度表明,死者至少被肢解成五块,而且是由三种不同的利器造成——这意味着作案者不止一人,必须拥有充裕的时间和隐蔽的环境,肯定是在室内作案,且抛尸地点距离水边不会太远。

初步了解案情之后,冯思平没有坐在办公室里等消息,他驱车直奔东郊热电厂,以冲沙闸为起点,沿着沙河两岸逆流而上。

那时的沙河还没有经过后来的整治,两岸杂草丛生,偶有农民的菜地和废弃的砖窑。他踩着泥泞的河堤,根据水流流速和躯干的入水时间,将抛尸范围划定在一段长达四十八公里的河段内,随即部署灌县、郫县、新都县三个县公安局以及东城分局,组织人手打捞其余残肢,同时排查三天前失踪且体格健壮的中年男子。

这是1984年的春天,成都的刑侦技术远不像今天这般发达,没有DNA比对,没有监控录像,甚至连一台像样的传真机都是稀罕物。侦查员们靠的是两条腿、一张嘴和一双在岁月里磨出来的眼睛。

4月1日,东城分局辖区内的沙河河段陆续捞起了死者的其余肢体,但头颅始终不见踪影。4月4日,市局刑警大队的技术人员在检查一段已经腐败的胳膊时,通过技术手段发现了一块面积较大的月牙形胎记。

这个细节成了突破口——时年三十四岁的个体饭馆经营户周福生,家住外西新二村十二幢三单元,他的家人辨认后确认,那块胎记正是周福生从出生就带在身上的印记。

通过走访得知,周福生在3月24日深夜喝得烂醉回家后,就再也没有人见过他,而他的妻子蒋晓蓉,从25日开始就对外宣称丈夫去汕头出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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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冯思平将怀疑的矛头指向蒋晓蓉之后,邻居的证言像碎片一样拼凑出一幅诡异的图景:3月25日早上八点半,一个戴眼镜的瘦高男青年慌慌张张地走出周家下楼离去,半小时后,这人又和一个戴眼镜的矮个子男青年一同返回。

不久之后,邻居就隐约听到周家室内传出断断续续的异样响声,像是重物砸在地上的闷响,又像是家具被拖拽的摩擦声。到了下午,蒋晓蓉在阳台上晒洗过的蚊帐、床单、枕套和衣服,面对邻居的搭话,她一反常态地爱搭不理。

当夜,有人看到上午出现的那两个"眼镜男"开着一辆上海581货运机动三轮车来到楼下,蒋晓蓉打着手电筒开路,三个人分别提着三个胀鼓鼓的包袱一起下楼,放上三轮车后一同消失在夜色里。

3月28日上午,也就是躯干被发现的那天,有人看到蒋晓蓉在街上拦住一个骑着嘉陵摩托的中年男子,交给对方一个沉甸甸的提包,两人耳语了几句后各奔东西。

而周福生的弟弟在4月2日和4月4日两次去哥哥家找人,蒋晓蓉都一口咬定周福生在十多天前去了汕头,到现在都没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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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蒋晓蓉有重大嫌疑,4月5日晚,冯思平下令将蒋晓蓉传唤到刑警大队。

这个时年二十六岁的女人坐在审讯室里,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工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嘴角甚至还带着一丝不耐烦的倔强。她一口咬定周福生还在汕头出差未归,仿佛那个漂在沙河上的躯干与她毫无关系。

冯思平没有跟她纠缠口供,而是命人对周家进行仔细搜查。侦查员在墙壁上发现了明显用刀刮过的痕迹,又在几处不起眼的角落里发现了微量的喷溅状血点——经现场化验,血型与周福生完全一致。

与此同时,那两个"眼镜男"的身份也查清楚了:矮个子叫宋道生,时年二十九岁,曾经是某国营饭店的服务员,因为长期旷工和挪用公款于1983年10月被单位开除,同年12月初在周福生的饭馆里帮工不到一个月,就和"老板娘"蒋晓蓉勾搭成奸;瘦高个叫薛常华,时年二十八岁,1975年因打架斗殴致人终生残疾被判八年有期徒刑,1983年6月刚刚刑满释放。一个是被体制抛弃的堕落者,一个是刚走出高墙的亡命徒,而蒋晓蓉,这个看似普通的仓库职工,竟成了连接两人的枢纽。

干警们沿着这三个人近期到过的地方一处一处地仔细查访。3月26日凌晨,金华街的一个下水道窨井旁,有目击者看到一辆581三轮车停下,上面下来两男一女,合力掀开窨井盖后将一个东西丢了进去。

4月6日凌晨,侦查员们撬开那个窨井盖,在漆黑的井道深处,用长杆铁钩捞起了一颗已经开始腐败的人头。周福生的家人只看了一眼,就瘫软在地——那就是周福生的头颅。

同一天,宋道生在家中被抓获;次日,薛常华回家时被守候的侦查员当场按倒。在一轮"刑违艺术"后,两人的心理防线相继崩溃,承认周福生是他们和蒋晓蓉合谋杀害并分尸抛尸的,而蒋晓蓉,这个在审讯室里始终嘴硬的女人,才是主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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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铁证,蒋晓蓉最终长叹一声:"唉,终究是瞒不住了噻。"

这一声叹息里,没有悔恨,只有一种棋差一着的懊恼。

接下来,她的供述揭开了一段令人窒息的婚姻真相。蒋晓蓉还没成年的时候就和小流氓鬼混,十九岁那年勾搭上了有妇之夫周福生,并且成功挤掉了周福生的原配后"上位",而周福生本人更是吃喝嫖赌五毒俱全,每晚都是狂嫖滥赌并且喝得酩酊大醉回家,对蒋晓蓉去勾搭别的男人,他一副"与我无关"的模样。

若是两人真能像某些时髦夫妻那样"各玩各的",倒也可以在这畸形的平衡中"和平共处"下去。但蒋晓蓉生性泼辣蛮横,完全是"我可以,你不行"的双标嘴脸——她自己可以周旋于多个男人之间,却见不得周福生和别的女人鬼混。

1983年12月下旬,她将杀掉周福生的想法告知姘夫宋道生,要求宋道生帮她想办法。几天后,两人在天回镇的一家茶铺见面,茶铺里人声嘈杂,蒋晓蓉从兜里掏出一沓钱,约定由她出一千元,让宋道生物色一个"杀手"。

1984年1月下旬,宋道生说服了刑满释放人员薛常华"入伙"。

在那个年代,"江湖义气"仍然是底层游民之间最硬通的货币,薛常华刚从监狱里出来,身无长技,社会对他关上了所有的门,宋道生的一句"帮朋友一个忙"和七百八十元现金,就让他接下了这单买命的生意。

1月30日深夜,蒋晓蓉以筹集经商本钱为由向娘家筹得一千元,将钱给了宋道生,宋道生连夜将其中的七百八十元给了薛常华,承诺剩下的二百二十元事成之后再给。

春节期间,蒋晓蓉特意陪周福生看了两场电影,而宋道生带着薛常华买了边上座位的票,借此让薛常华记住了周福生的脸。

三人最初密谋在周福生喝醉深夜回家时在路上下手,伪造一个拦路抢劫杀人的现场。然而薛常华有夜盲症,虽然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先后四次怀揣凶器埋伏在周福生的必经之路,但都因为夜色中认不清人而没有下手。

这个荒诞的细节几乎令人发笑——一个职业罪犯,竟因为生理缺陷而无法完成"任务"。破了大防的蒋晓蓉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决定在周福生回家后开门放宋道生和薛常华入室,趁周福生熟睡之际动手。

3月25日清晨六点,天还没大亮,蒋晓蓉将房门虚掩,准备好了一把斧子。半小时后,薛常华按约骑车来到周家,用斧子对着躺在床上面朝墙壁呼呼大睡的周福生头部猛砍几下,将他当场杀死,随后薛常华又下楼骑车将负责接应的宋道生带到现场。

三个人,三把刀——斧子、菜刀和剔骨刀——在周福生家的卧室里,将一具尚有体温的尸体肢解成块。血从床沿流到地上,渗进水泥的缝隙里,蒋晓蓉后来用刀刮掉了墙上的血迹,却刮不掉那股深入砖缝的腥甜。

三人将尸块分装成三包,薛常华和宋道生先行离开,蒋晓蓉独自留在家中清洗现场。她换了床单,洗了蚊帐,把枕套泡在脸盆里,然后在阳台上晾晒,就像每一个普通的早晨一样。

当天深夜,宋道生和薛常华借来一辆581三轮车,将三袋尸块装上,先到金华街将头颅丢进窨井,然后到横跨沙河的三洞桥处,将其余尸块抛入河中。那辆三轮车的引擎声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刺耳,却没有人觉得奇怪——在那个年代,深夜运输是常有的事,谁会想到车上装的是一个人的碎片?

事后,蒋晓蓉将三把凶器装入一个提包,找到自己同单位的大集体负责人——时年三十三岁的杨元富,就是那个骑嘉陵摩托的中年男人。

杨元富也是蒋晓蓉的姘头之一,他嗜赌如命,干什么事都抱着赌徒心态,面对蒋晓蓉的请求,他一口答应,将凶器的木柄卸下丢入炉中烧毁,金属部分则丢入沙河中。

侦查员火速控制了杨元富,在他的指认下找到了丢弃凶器的河段,然后花了一整天时间下河去摸,总算将那三把沾满血肉的凶器捞了起来。

至此,证据链完整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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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真正让冯思平感到震惊的,不是碎尸的残忍,而是审讯过程中这四个罪犯表现出的对法律的无知和无所谓。

蒋晓蓉在被问及为什么要杀周福生的时候,竟然振振有词:"因为他太讨厌了噻,他不是个好人,糟蹋了多少女同志,我这是为女同志们除害了噻!"

她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正义的复仇者,完全无视自己正是靠破坏别人家庭上位的第三者,无视自己同时周旋于多个男人之间的丑行。

薛常华则一脸无辜:"我和周福生又没有仇恨,不过是帮朋友一个忙,帮忙还帮出错了噻?"

在他的逻辑里,杀人只是一次人情往来,就像替邻居扛一袋米、帮朋友修一辆自行车一样平常。

宋道生更是大喊冤枉:"人又不是我杀的,我砍下去的时候周福生已经是个死人了噻——"

他试图用尸体的温度来丈量自己的罪责,仿佛分尸比杀人的罪更轻。

而杨元富在法庭上听到被判七年有期徒刑时,居然当庭表示:"这次就当我赌输了,为了蒋晓蓉蹲几年班房我认了。"

这四个人的话语里,没有一句对生命的敬畏,没有一个字对法律的畏惧,只有一种令人脊背发凉的麻木和荒诞。

这种荒诞不是偶然的。

1984年的中国,刚刚从废墟中走出,旧的道德体系在十年浩劫中支离破碎,新的法制观念尚未在社会的毛细血管中扎根。

改革开放的春风吹进了城市,带来了个体经济的繁荣和物质欲望的觉醒,却也同时打开了一个道德的缺口。

蒋晓蓉、宋道生、薛常华这样的人,正是游走在那个缺口边缘的幽灵。蒋晓蓉在少女时代就学会了用身体作为交换的筹码,她的价值观里从来没有"忠诚"二字,只有"得到"和"占有";宋道生被国营饭店开除,不是因为时代的错,而是因为他长期旷工、挪用公款,被体制淘汰后他没有反思,反而更加肆无忌惮地在灰色的地带里滑行;薛常华八年牢狱之灾没有换来任何悔改,监狱的大门在他身后关上又打开,放出来的只是一个更加仇视社会、更加信奉暴力的野兽。

他们四个人——主谋帮凶、执行者、包庇者——像一张腐烂的网,将周福生牢牢缠住,而这张网的每一根丝线,都浸透着那个时代特有的病灶:信仰的真空、法制的淡薄、底层游民的失序,以及转型期社会道德的集体滑坡。

1984年5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

蒋晓蓉、宋道生、薛常华蓄意合谋杀人、分尸抛尸,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依法判处三人死刑,杨元富因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蒋晓蓉、宋道生和薛常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984年7月10日,三人被执行枪决。

临刑前,蒋晓蓉一言不发,或许她终于意识到,那个她以为可以操控的世界,其实从来没有属于过她;宋道生还在喋喋不休地声称"人不是我杀的噻,我动手的时候人已经死了嗦";薛常华则还在喊冤:"我不过是帮朋友一个忙,这都要枪毙嗦,冤死了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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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后,冯思平在给四川省公安厅的结案报告中写下了一段话,这段话在今天读来仍然振聋发聩:"这起凶案的几名罪犯的罪行,反映了从根本上解决犯罪因素的迫切性。劣迹很多、或被劳改、劳教,或被开除清洗而又拒不悔改的这类分子,就是当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要潜在因素。他们仇恨社会,具有强烈的犯罪欲念,偶有触发、甚至一句玩笑话就可能干出杀人越货的勾当。因此对这些人只进行一般的法制宣传是很不够的,需要动员整个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重点教育,切实瓦解其犯罪思想……"

冯思平看到的不仅仅是一起碎尸案,他看到的是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社会转型的一个阴暗切面——当旧的枷锁被打破,新的规范尚未建立,那些长期被压抑的恶念便会像野草一样疯长。蒋晓蓉的"双标"、宋道生的"中介"心态、薛常华的"江湖义气",表面上是个体道德的沦丧,深层次里却是一个时代在剧烈变动中留下的伤口。

"3.28专案"作为成都市在改革开放新时期的第一起雇凶杀人碎尸抛尸案,被载入了成都公安的史册。

很多年后,当冯思平以九十一岁高龄出席成都市公安局成立七十周年大会,身上穿着那套第一代公安制服50式警服时,他或许会想起1984年那个春天,他站在沙河河堤上,看着侦查员们从浑浊的河水里打捞起一个又一个人体残肢的场景。

那时的成都,茶馆里的盖碗茶还冒着热气,春熙路的个体摊位刚刚摆开,嘉陵摩托的引擎声穿梭在狭窄的街巷,而沙河的流水,带走了一个时代的血腥与荒诞,也见证了一个老警察在混沌中守护秩序的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