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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安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吊销一家货运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这是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对严重违法超限运输且拒不执行停业整顿的货运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案情回顾

该涉事货运企业于2017年5月5日首次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2025年5月5日至2026年5月4日的统计周期内,该企业名下货运车辆因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被相关部门查获处罚的车辆数,占该企业货运车辆总数的11.11%。该行为违反《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第四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以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构成“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违法行为。

依法停业,车辆却“明停暗运”

2026年7月6日,南安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停业整顿5日的行政处罚,停业期限为2026年7月7日至7月11日。停业整顿期间,交通执法人员通过动态监控核查,同时借助查询电子警察监控抓拍记录,发现该企业名下部分车辆未按要求停止运营,多次擅自上路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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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整改,依法吊销许可证

鉴于该企业车辆在停业整顿期间擅自上路运营,属于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南安市交通运输局于2026年7月17日依法吊销该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该企业名下全部货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企业丧失合法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资格。

提醒道路运输经营者:

超限运输不可为,停业整顿非儿戏。停业整顿期间,是企业整改、堵塞漏洞的“窗口期”,任何心存侥幸、试图“明停暗运”的行为,都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后果。唯有守法经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方是企业长远发展之道。

下一步,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将持续加大对重点货运企业的监管力度,强化数据监测与执法联动,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公路通行安全和运输市场秩序。

来源:南安交通

编辑:尤逸群

一审:尤逸群 | 二审:苏敬元 | 三审:林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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