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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安市“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办联合省新镇消防站在检查中发现省新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存在“三合一”消防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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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省新镇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依法进行核查,发现该公司二层生产车间内设置床铺用于人员居住、三层至五层设置员工宿舍,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XF 703-2007)第4.3条之规定,存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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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检查)影像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省新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相关条款,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目前,相关整改工作正在推进中。
“三合一”场所是典型的“火烧连营”重大隐患,一旦发生火情,烟雾封门,逃生无路,后果不堪设想。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引以为戒,坚决杜绝“重效益、轻安全”的侥幸心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下一步,省新镇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漠视安全、拒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切实筑牢辖区安全防线,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省新视窗
编辑:尤逸群
一审:尤逸群 | 二审:苏敬元 | 三审:林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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