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只是网上发信息、搭平台?在萧山有不少人无意间触犯了这项网络罪

随着网络监管越来越严格,很多人以为网络犯罪只有跑分、卖卡、刷流水这类常见行为。但在萧山本地的网安案件办理中,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近两年增速极快、普通人最容易“无意识踩坑”的网络刑事罪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不同于大家熟知的帮信罪、掩隐罪,这类案件往往没有直接转账、没有跑分洗钱,当事人只是在网上发布信息、搭建社群、推广业务,看似普通的网络操作,最终却被刑事立案,很多人事后完全无法理解自己为何涉嫌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核心规制三类行为:设立用于实施诈骗、赌博、色情、非法催收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发布各类违法犯罪信息;为违法活动提供引流、推广、搭建渠道等网络支持。

在萧山日常司法实践中,这类涉案场景非常生活化,远超大众认知。很多涉案人员并非专职犯罪分子,大多是普通上班族、自由职业者、网络兼职人员。

最典型的几类高发情形,大家一定要警惕:第一,为赌博、网贷、虚假贷款、私下催收项目,在微信群、朋友圈、短视频平台发帖引流、拉人进群;第二,搭建小众社群、网盘群组,传播违规资源、灰色服务信息;第三,制作、转发虚假流水、假凭证、假资质的制作推广信息,为他人违法活动提供便利。

很多人的误区是:我没有直接诈骗、没有骗钱、只是帮忙发广告、拉人头、赚点微薄佣金,不构成犯罪。但司法认定中,只要主观上明知信息用途违法,依然在网络上扩散、搭建传播渠道、帮助他人扩大违法规模,就满足本罪的立案标准,无需产生大额诈骗后果、无需直接参与下游犯罪。

本罪量刑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虽然相较于重罪量刑较轻,但一旦定罪,依然会留下终身刑事案底,对个人征信、就业、子女政审都会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萧山网安办案口径一直从严,尤其针对社群引流、网络推广、线上群组非法经营的行为,打击力度逐年加大。很多当事人都是从行政违法逐步升级为刑事犯罪,前期不以为然,等到被传唤、拘留、立案,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这类案件的辩护重点,往往在于主观明知程度、参与时长、获利金额、是否主动退出、有无造成实质危害。很多轻微案件,在充分梳理证据、结合初犯、偶犯、认罪认罚情节后,能够争取从轻处理、缓刑甚至不起诉的结果。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普通的发帖、建群、推广行为,一旦触碰灰色边界,就可能跨越民事、行政范畴,直接构成刑事犯罪。日常上网、做网络兼职,一定要守住法律底线,切勿因小利触碰刑事红线。